本报讯 昨天上午,备受关注的原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6人被控挪用巨额资金案在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原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幕后老板”李泽源、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等6人被控在不到两年时间内,挪用深航20.3亿元,目前仍有7.5亿元未归还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现年55岁的李泽源被称为是深航“幕后老板”、实际控制人,深航内部员工则称李泽源为“大老板”。
检方指控李泽源等人涉嫌挪用资金罪,即李泽源、赵祥、徐海伟经预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于2005年12月挪用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大成饭店项目的资金6亿元;2006年4月,三人又挪用深航投资重庆一房地产项目的资金3亿元。2006年6月至7月,李泽源、赵祥、李昆、刘文彪、谢云双经预谋,挪用深航预付租赁飞机的资金10.2亿元。上述款项被用于李泽源个人控制的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公司及刘文彪个人控制的西北租赁有限公司偿还债务。事后,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公司归还深航11.7亿元。
另有4笔为李泽源个人挪用。检方指控,2006年9月到2007年7月,李泽源挪用深航收购广州空港酒店项目的资金等,共计1.1亿元。上述款项,也用于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债务。至案发,该公司还有500万元没归还。
检方认为,李泽源、赵祥、李昆、徐海伟、刘文彪、谢云双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应以挪用资金罪追究6名被告人刑事责任。另外,还应当以伪造公司印章罪追究李泽源的刑事责任。李泽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假释,与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
对于检方指控,第一被告李泽源当庭否认,称指控与事实不符,自己不是深航的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