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5日电 香港DR医学美容集团事故发生2个多月,但有关调查至今仍未有结果。香港工联会近日接到约10个客户投诉,指DR集团要求她们于明年1月前签署同意书,把她们的美容服务转到另一间名为“DR REBORN”的公司,但过程并未清楚解释原因。同意书亦列明客户于签署后,任何与DR集团的纷争均与新公司无关。立法会议员麦美娟怀疑,DR集团正转移资产至新公司,逃避责任,令消费者难以追究,要求警方加快调查程序。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2个月前4名女子在港岛铜锣湾“DR医学美容集团”接受静脉输液疗程即打“美容针”后,出现败血性休克。DR集团事故导致1人死亡,3人仍然留医,情况稳定。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麦美娟指,DR集团位于美孚、经磡、旺角及荃湾的分店,近日已换上“DR REBORN”的新招牌。公司注册处数据显示,DR REBORN由联合(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董事是邓志辉,并非DR医学美容集团的周向荣。
40多岁从事文职工作的鲁小姐早前于DR集团购买超过1万元的淋巴排毒及美容疗程,她本月17日前往美孚分店,“我到的时候,门口是写DR REBORN,而不是DR。”职员要求她签署“疗程查询授权书及参加关心美容客户计划”同意书,又指若于1月前仍不签署,便会什么都没有。“她们说如要来DR REBORN做(疗程),便要先签纸。我一拒绝签纸,她便立即把文件收起来不让我看。”
对此,DR集团响应,指自有关意外事件后,其生意明显减少,公司须削减一些美容分店数目。指若有分店突然关门,会导致员工失业及客户疗程无以为继,因此已与另一集团协议,在分店退租后,由该集团续租及聘请该分店的员工,并为未完成有效疗程的客户继续免费提供疗程服务,客人亦可选择到其余DR中心接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