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琳琳
本报讯 “中国第一商标案”诉讼战再度升级,本周,加多宝将应诉广药集团的三起诉讼,其中两起是侵害商标许可使用权纠纷,另外一起则是虚假宣传纠纷。加多宝集团辩护律师姚岚昨晚向本报记者透露,将反诉广药集团侵害加多宝对王老吉[微博]商标的独家许可使用权。
今年7月,广药集团宣布将销售加多宝公司带有“王老吉”字样的两家广东经销商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分别索赔50万元。除了对销售商提出起诉外,广药同时把加多宝列为第二被告。据了解,被广药起诉的两家加多宝经销商是广州新供销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和东莞嘉荣超市。两案将于本周二和本周三上午分别在广州白云区法院、东莞区第一法院开庭审理。
对此,加多宝方面昨天重申,2003年5月2日,鸿道集团与广药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协议》,约定“自2003年1月20日起至2013年1月19日止,鸿道集团及其在中国境内投资的企业有权在中国境内为在其生产及销售的红色灌装及红色灌装凉茶饮料上专有的、独占地使用‘王老吉’注册商标”。同时,姚岚透露,将就广药集团无视鸿道集团依法享有的商标独占许可使用权尚未到期的基本事实提起反诉。
广药集团对加多宝的诉讼并未就此停止。就在上周四,加多宝集团突然收到了广州中院的应诉通知,广药集团诉加多宝和经销商广州南沙区民丰百货商店“虚假宣传”,而且还申请了诉中禁令。法院要求加多宝限令在三天内举证。对此,加多宝方面认为自己在程序上遭到了不公正待遇。“我们正在搜集证据材料。对于我们这种全国性业务的公司,三天的时间实在不够。我们希望和法院申请延期举证。”加多宝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