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焱
违法添加抗氧化剂
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徐福记芒果酥、芝麻香酥沙琪玛含有国家规定的不得在糕点或糖果类食品中添加的抗氧化剂(食品添加剂),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必须作出赔偿。
徐福记不满法院判决,12月16日,徐福记相关负责人士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案件徐福记将依法提出上诉,为尊重司法审理程序,涉及与案件相关内容或议题,徐福记不予回应,请各界理解。 ”
对于有媒体报道称北京、南京等十城市大部分已下架徐福记产品,该人士没有回复,仅表示,“关于徐福记产品在全国各地销售情况,涉及商业保密协定,不予回应。 ”
根据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复合配料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的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带入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否则应当标示。
徐福记此次“出事”可能给雀巢在中国大陆市场的组合并购战略带来一点阻碍。早在2011年7月,雀巢宣布将以17亿美元的价格收购徐福记60%股份,收购完成后,徐氏家族将间接持有徐福记剩余40%股权。雀巢开出的价格相当于徐福记过去180个交易日按成交量加权平均股价溢价24.7%。
记者接触的一些人士表示,春节是销售糖果的旺季,徐福记产品在有的城市下架会影响徐福记的销量,同时会间接影响雀巢大中华区今年的销售业绩。
企业应该承担责任
此案中,原料是带入还是违法主动添加,成为争论的焦点。
有专家认为,法院未明确 “带入”还是“添加”,就判定不合格“有些勉强”,因为根据规定,抗氧化剂TBHQ在油脂中的使用量上限是0.2g/kg,徐福记公布的来自广东质监部门的检测标准中,成品沙琪玛的TBHQ的含量标准为0.024g/kg。 “单凭一个0.024g/kg数据,只能证明不超标,并不能证明是否原料带入。 ”
公开资料显示,具有抗氧防腐作用的抗氧化剂BHT允许使用于“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是能防止或延缓油脂或食品成分氧化分解、变质,提高食品稳定性的物质。而TBHQ允许使用于“熟制坚果与籽类”和 “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是色拉油、调和油、高烹油首选的抗氧化剂。
但是也有专家持不同的意见,“徐福记提供的报告未能证明是否原料带入,所以此次判定并无不当。 ”
要求匿名的业内人士表示,“不管在主观方面是有意还是无意,即不管原料是无意带入还是主动添加,只要违反法规,并造成一定后果,企业就要承担其自身的责任。 ”
中国农业大学[微博]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在个人实名微博中表示,“要认死理,也可以说有问题。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品与食品添加剂,与标签、说明书所载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徐福记不是小作坊,细节要完美才能做大做强。 ”
美国普度大学农业与生物系食品工程专业博士云无心告诉本报记者,“如果徐福记确实是原料带入,那么是否违法取决于规定是 ‘可以不标示’还是‘不可以标示’。如果是前者,那么徐福记的做法就不能判为违法。 ”
除专家外,网友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网友“Eric__Huang”质问徐福记,为什么不提供生产记录、采购记录等证明没有添加,再根据成品的含量、原料中的含量以及原料的用量来佐证?仅靠成品检测报告的确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