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再承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在南京工商局的食品抽检中发现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公司生产的高级干红葡萄酒存在商标等“不规范”问题,认定为“不合格”。于是有人迅速在网上发文跟进,找出近几年“茅台酒频频登上各地抽检‘黑榜’”的例证: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下属企业生产的保健酒茅乡特制酒,以及另一下属企业生产的茅台迎宾酒均有曾被某地相关部门抽查为“不合格”的记录,并被冠以《茅台产品四年三检不合格》的骇人标题。
针对茅台集团旗下子公司生产的葡萄酒、茅乡特制酒、喜相逢·茅台迎宾酒抽检“不合格”问题,茅台集团于10月16日发布声明,作出了正面回应。若不是看了这个声明,我们还真是被以偏赅全的曲意导向所忽悠。
干红葡萄酒、茅乡特制酒,及喜相逢·茅台迎宾酒只是茅台集团旗下企业众多产品中的一小部分,且茅乡特制酒、喜相逢·茅台迎宾酒已于2008年停止生产。因为这一小部分产品的抽检出现非生产环节的问题,就硬说成茅台这个“大产品”整体的问题,甚至说“茅台产品频频登上各地抽检‘黑榜’”。这样混淆概念不能不令人怀疑其用意。事实上,公正地说,无论是消费者口碑还是业内评价,茅台集团长期以来对以茅台酒为代表的产品质量的重视是有目共睹的。除了非常明确的企业质量理念外,据业内专家和很多到过茅台集团的经销商说,茅台集团在供应链控制、生产流程、产品检验检测、销售渠道管控等方面,都有非常严苛的制度。
茅台集团一位高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民族品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只要给予客观、善意、建设性的批评,对保护和提升民族品牌无疑都是良药,我们都欢迎并会真诚改进。”
近日,茅台集团表示,对有媒体提出某些旗下企业“四年三检不合格”问题,将按照客观、科学的态度坦诚面对,通过这些个例向全体员工再敲质量警钟,并举一反三,更加完善和加密质量制度网的建设,从源头着手,不断加强对所属子公司产品的质量监管,实现集团多元产业的均衡发展,确保旗下均无不合格产品漏网流入市场。
由此可以看出,由“四年三检不合格”引出的“质量门”,并未使茅台人恐慌和畏惧,相反,对产品质量充满自信、淡定和坦诚,倒是使那些炮制“茅台质量门”的人无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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