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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成为贸易新壁垒 三一胜诉有难度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10月19日 02:59  潇湘晨报

  在所谓自由的西方市场中,中资企业的投资进程走得异常艰辛。除三一关联企业罗尔斯公司外,华为、中兴也在美遇挫,美方给出的理由同样是“威胁国家安全”。

  美国大选进入白热化之际,奥巴马频频祭出“中国牌”,使得三一集团美国风电项目诉讼案越发受到国内外的关注,这场诉讼的前景如何?对于中国企业进军国际市场有何意义?在以“国家安全”为遮羞布的新型贸易壁垒下,中国企业如何应对?

  本报记者张冬萍北京报道

  在一个法治国家,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应该是最好的选择。

  ——中国跨国诉讼专家郝俊波

  奥巴马在选战中拿中国开刀、拿中国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刀,很可能触发“寒蝉效应”。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教授张国庆

  三一之所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是基于对美国司法公平、公正的信心。我相信美方会做出一个聪明的选择。

  ——三一集团副总经理、罗尔斯公司首席执行官吴佳梁

  法律程序

  下月美国当地法院将召开听证会

  三一集团美国风电项目诉讼案已经引发国际社会关注,半个月来,先后有数十家媒体对该事件进行了报道。

  据三一集团美国风电项目诉讼案代理律师夏廷康介绍,这是外国在美投资委员会(CFIUS)成立以来,外国公司第一次对该机构提起诉讼,是史无前例的。

  中国跨国诉讼专家郝俊波介绍,根据美国的诉讼程序,一个案件在进入实体的审理之前,往往会有一些双方的往来,被告可以提起一个动议,申请法院来解散这个案子。“我们估计被告在这个月底就可以提起申请解散的动议,而法院可能会在11月底以前初步裁定,所以可能很快就会有一个阶段性的成果,但是如果这个案子最终法院决定审理,时间可能会比较长,现在不好预测。”

  夏廷康透露,11月28日,美国当地法院将就此案召开听证会,要解决的是一个关键性问题:美国总统奥巴马下达的命令受不受司法审查。他预计听证会之后,法官可能很快就会做出决定,之后双方都有可能提出上诉。整个过程可能需要3到6个月,这在美国的诉讼实践中算是相当快的。

  案件分析

  “美方行为已经违反自己国家法律”

  三一集团此次在美起诉美国总统,依据的是美国宪法及行政法条。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认为,美国方面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美国自己的法律,也违反了国际法。

  “具体来说,美方行为违反了中美两国上世纪80年代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梅新育说,根据这一点,如果三一集团方面觉得有必要的话,我国政府已经可以就此与美方展开外交交涉。但是否真正实施外交交涉,首先取决于三一集团应诉维权整体战略。而且这样一起案例将不可避免地给正在谈判的中美新投资保护协定制造障碍。

  诉讼前景

  案件可能被驳回,但也有胜诉希望

  日前,美国财政部发言人在回答涉及此案的问题时说,他们认为三一肯定会败诉,因为CFIUS本身有一个规定,总统的有关行政命令不受宪法的司法审查,不受违宪的司法审查。但是,三一方面仍旧表示,对该案的诉讼前景充满信心。

  郝俊波预测,这个案子的前景会比较艰难。他认为,奥巴马作为一个尚在任期内的美国总统,他所做出的决定一般不会受到美国的司法审查,所以,很有可能这个案件从程序上就会被驳回。但郝俊波同时表示,从法理来讲,这个案子也存在胜诉的希望,因为美国原则上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作为律师,我多年的从业经验告诉我,那些穿着西装的律师和穿着法官袍的法官,首先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并不是一个法律机器,所以最终影响这个案件的也许是法官有关的价值观或他们自己的生活体验。”

  夏廷康认为,由于涉及“国家安全”这一敏感话题,本身要打赢这个案子确实存在着一定的难度,但他相信在美国这样一个法治社会,没有人能够把自己凌驾于宪法之上,“美国总统不是例外,在安全领域里面也不会是例外。”

  夏廷康说,三一集团和罗尔斯公司不是有意选择奥巴马作为起诉对象,而是因为风电项目最后被禁止的这个命令是由奥巴马总统签署的,法律上来讲就是,奥巴马是天然的当事人。在中国人看来,起诉美国总统这件事似乎很高调,事实上,对美国这样一个法治国家而言,老百姓告总统和企业告总统,都不是第一次。

  [分析]

  “国家安全”成为贸易新壁垒

  近年来,中资企业在美投资、收购、销售、承包等行为在已符合当地法规、通过技术检测等前提下,投资仍屡次受阻。从反倾销、反补贴到技术壁垒、绿色壁垒,再上升到国家安全层面“考量”下的“禁用”,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有愈演愈烈之势。

  “根本不需要实质‘威胁’动作,只要美方认为你有威胁的能力,你就是‘威胁’了。”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经所所长肖炼直言。“国家安全只是美方对外宣称的借口”。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邢厚媛指出,其背后的真正目的有政治和经济两方面。

  邢厚媛称,政治方面,一方面,中美两国存在意识形态的差异,美国看待中国大型企业经常戴着有色眼镜,例如美众议院称华为、中兴威胁其国家安全,尽管华为、中兴是民营企业,其较大的发展规模仍让美国感到“不安全”;另一方面,目前恰逢美国大选,打“中国牌”争取选票也是重要原因。

  经济方面,之前美国对中国制造的“畏惧”还限于劳动密集型产品,而华为、中兴的发展让其看到了中国企业在更高级如通信技术领域发展的竞争力。对于来自技术含量高的产业的竞争,一般的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措施抑制效果有限,且有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制约,相比之下,以“国家安全”为由具有美国单方面“一票确认”的特征,能更容易更简单地把美国不愿接受的产业挡在国门之外。

  事实上,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理由阻止中国企业进入美国市场已经发生过多次。资料显示,近年来,中国公司在美投资屡屡遭遇“安全问题”,中海油并购优尼科公司、华为并购三叶公司等并购案最终都以失败告终。“可以说,这种威胁国家安全的借口已成为一个非市场壁垒,甚至可能成为又一贸易保护措施。”邢厚媛表示。

  如此背景下,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中美欧研究中心共同主任何伟文表示,希望中国企业不要因类似事件对美国市场心生惧意,而应考虑采取迂回的措施进入美国市场。比如与在美国境内有市场地位的合作伙伴结盟,学习联想和IBM(微博)的合作模式进行发展;或抓住美国地方政府希望提升就业率的心理,参与地方项目。

  邢厚媛也建议中国企业,在进入美国较发达市场时,在坚持市场为导向的原则下,运用媒体、中介机构等加强与当地政府、企业的公共关系,以求更和谐发展。

  综合《工人日报》《国际商报》报道

  [观点]

  国际规则中,要敢于“让你疼”

  在遭遇CFIUS的阻挠之后,三一关联企业罗尔斯公司不仅没有“知难而退”,反而在收到总统行政令之后,将美国总统告上法庭,此举在国际上备受瞩目,也为中国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经验。

  作为长期代理国际诉讼的律师,郝俊波认为:“这起案件不仅关系到每个走出国门的中国企业的切身利益,而且对美国自身的法制,都会有一个非常重大的意义。因为美国是实行判例法的一个典型国家。”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教授张国庆认为,三一此举是做了非常好的表率,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创造了一个条件。“从国际游戏规则来说,从来没有一种一方永不说‘不’的关系可以长期维持健康和协调,在国家关系中,‘让你疼’也是为了保护这个关系,从这个角度来说,三一此举有利于保护和改善中美经贸关系。”张国庆表示,三一这次等于是给大家上了一堂公开课,就是中国企业要赢得更多国际话语权,但话语权的取得和巩固是一个艰辛的过程。 记者张冬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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