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反对茅台注册“国酒”商标的异议书多达20多家。茅台注册国酒商标是否能如愿以偿,尚且还是未知数。
10月14日,由北京、上海、广州、辽宁等地近10位律师自发组织的针对“国酒茅台”注册商标而发起的公益诉讼志愿法律服务活动研讨会在京举行,多位来自国内知识产权界的专家学者与律师们进行了研讨,这让反对茅台注册“国酒商标”的大军中又增添了不少权威人士的声音。
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冯晓青主任认为,“国酒”两字本并不具有商标法意义上的专有性,它应属于白酒行业中具有特定含义的公有领域资源,即达到了国酒标准、符合国酒品质的可用。企业不应当将商标注册作为垄断公共资源的手段,更不应通过商标注册行为产生不公平竞争的市场后果。
针对“国酒茅台”等商标的争论,与会专家及律师都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专家们纷纷呼吁,正在修改中的《商标法》应当完善相关规定,从根本上防止上述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我们将持续关注‘国酒茅台’商标一事,并呼吁商标局驳回‘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相信商标监管部门会慎重处理此事。不排除根据这次研讨结果向国家工商总局递交异议书。”北京国凯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对记者表示。据《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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