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专稿】记者 闫蓓 几经诉讼,中国工程机械顶级企业三一集团在美国斥资千万的风电发展计划最终还是没有通过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下称CFIUS)。中国公司第一次与CFIUS对簿公堂,以失败及数千万美元的损失告终。
美国时间9月29日,作为CFIUS的最高负责人美国总统奥巴马(Barack Obama)以涉及国家安全为由,阻止了三一集团在美国的关联公司Ralls Corporation(下称“Ralls 公司)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投诉CFIUS及其牵头人奥巴马及联邦财政部长盖特纳,其诉讼理由是美国政府无理阻挠该公司在俄勒冈州的风电投资。
“CFIUS并不是故意刁难中国企业,三一集团可能存在侥幸心理,并没有在投资前预先申报CFIUS,事后造成的各种损失只能由三一集团自行承担,美国政府不会做出任何赔偿。”一位接近CFIUS的律师向记者回复。经记者确认,三一集团损失的不仅是数百万美元的诉讼费,以及Ralls Corp.收购的四家风力发电项目公司,还可能涉及其在美国已投资的风电计划。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三一集团在该项目的投入已接近1亿美元。
今年上半年,Ralls公司展开美国风电发展计划,先后收购了4个位于美国俄勒冈州的风电场。美国知名律师事务所Reed Smith资深合伙人张晋蜀根据当时的市场行情,估计总投资在1000万到2000万美元之间。
根据原有的对外公开信息整理,Ralls 公司对此项目的建设已投入1300万美元,后续还将投入约8000万美元。累计投资接近1亿美元。按计划,项目将于2012 年10月3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2012 年12 月31日前实现并网发电,开始商业运营。按照售电协议关于电价的约定以及项目预计的发电量,预计项目第一年可实现收入超过600万美元,从第二年开始可实现收入超过800 万美元,具有较为可观的稳定收入。还可以额外享受2500万美元的联邦用于奖励可再生能源投资的税务优惠。
令人不解的是,三一集团一边在美国加紧并购,另一边却在中国计划全部出售该项目,并与亿城股份(000616.SZ)在6月12日签署100%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其公告显示,在综合考虑目标资产的投资成本、未来经营状况、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价款为3840万美元。
抛开至2012年年底投产后的高额收入及税务补贴,这一出售价格仅与三一集团近1亿美元的收入相比,却意外大幅缩水。记者曾多次致电两家公司,均以交易未达成为由,拒绝披露详细信息及缩水原因。至9月1日,亿城股份公告称,该交易终止。
显然,CFIUS的介入及不断升级的重重禁令,使全部计划成为泡影。
为了该项诉讼,Ralls公司的首席执行官、三一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吴佳梁曾在7月的公开场合宣布,已与盖特纳面对面沟通,并斥资约2百万美元聘用了豪华律师团,把CFIUS告上了联邦法庭,企图推翻CFIUS的决定。张晋蜀解读,从诉状来看,原告律师状告CFIUS的理由有三:僭越法律授权、行事武断无常、违宪剥夺财产。
上述不具名律师表示,CFIUS负责审理外国在美投资项目,外国公司在美投资前,是否通过CFIUS审核并不是必选项,但如果CFIUS发现项目威胁到美国国家安全利益,可以在任何时候要求海外投资人停止该交易。该律师称,通常情况下,外国公司在投资前聘请律师团顺利通过CFIUS,至多需要投入50万美元的律师费。
7月25日,CFIUS向发出禁令,要求买卖双方立即停止被收购风电场的建设和运营,在5天内撤出所有堆积储存物资,并不得进入这些场地。收到命令后第二天Ralls公司就通知CFIUS,准备将收购的风电场转手出让。CFIUS于8月2日禁令再度升级,把三一集团(包括三一电气和三一重工(微博))也列为禁令对象,不仅要求把在Ralls收购后进场的物资全部撤出,还禁止将三一集团的任何产品卖给第三方在这些风电场安装使用,这些风电场也不得进行转让。
9月12日,该诉讼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首次公开结果,执行CFIUS禁令,Ralls公司当即表示再次上诉,诉讼对象为奥巴马。接近诉讼团人士告诉记者:“为了打赢这场官司,三一集团又提高了整个律师团的价码,提高了近一倍。”
9月28日,奥巴马做出了最终回应。他采纳了CFIUS的建议:所有风电厂选址都位于或接近俄勒冈州博德曼海军武器系统训练场(Naval Weapons Systems Training Facility)的禁飞区。这是22年来美国总统首次下令阻止外资收购交易。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