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记者 凌馨 杨海鹏】力拓铁矿石部门负责人山姆-威尔士(Sam Walsh)指出,法庭出示的证据“无庸置疑”地显示,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才魁四人收受了贿赂,这“显然违反”了中国法律和力拓的行为准则。“他们恶劣的行为与我们的道德文化完全格格不入”。根据相关政策,决定解雇这四名员工。
在四名被告被拘留后不久,力拓曾委托独立审计师和律师,进行了系统性的内部调查。力拓在声明中自称,由于没有发现更多的违法犯罪证据,目前的结论是“非法活动全部发生在公司系统之外”。威尔士进一步介绍,目前公司内部流程进行了改进,加强了独立审查能力,以便日后尽量防止类似情况重演。
集团首席执行官艾博年则表态,力拓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行为准则,以及澳洲和员工所在国的法律。“这四名员工的行为是不可接受的,更不会影响力拓继续发展重要的对华关系。这对我来说这才是需要优先考虑的事情”。
除了受贿罪,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还判决四名被告侵犯商业秘密罪全部成立。但力拓以此项罪行未公开审理,公司无法了解案中细节,不能对相关证据进行分析为由,拒绝对此作出回应。
澳大利亚外交部长史蒂芬?史密斯在发表视频讲话时,亦将重点放在了商业秘密案未公开审理上。他说,此案非但对胡本人至关重要,还受到了澳洲商界甚至全球的广泛关注。在中国的司法标准下,究竟什么才是商业秘密?这是外界关注的焦点,也是澳洲官员要求公开审理此案的理由。
“然而遗憾的是,澳大利亚官员未能获准旁听这部分庭审”。在史密斯看来,中国失去了一个向国际社会展示“何为中国的商业秘密”的巨大机会。但他强调,无论“力拓案”结果如何,都不会对中澳双边关系产生不利影响。
在史密斯眼中,一审判决胡士泰有期徒刑10年,“量刑很重”。但他也承认,确有证据表明,胡收受了贿赂。被告本人亦对此供认不讳。
胡士泰很快就将开始在上海服刑,他的家人届时将获准探视。而根据中澳双边协定,澳大利亚驻沪领事官员亦可每月对其进行一次探视。史密斯说,澳大利亚将“继续关注”本国在华服刑人员,包括胡在内。目前澳洲已有超过20人接受了中国的司法审判。
力拓就受贿案正式表态
上海法院宣判力拓案之后,力拓当日即在其官方网站发表评论,表示公司将终止与四名涉案雇员的雇佣合同,同时强调,这些人受贿乃是个人问题,与公司无关。以下是该声明的全文:
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2009年7月5日以受贿和侵犯商业秘密为由拘留了4名上海雇员。
力拓并没有机会对关于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证据进行考察,因此不能对该指控发表评论。该部分的审判是秘密进行的,到今天宣判宣布之前都没有公开任何审判细节。
力拓铁矿石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威尔士(Sam Walsh)说:“受贿行为很明显触犯了中国的法律以及违反了力拓的行为准则。通过法庭上清楚的证据,我们已经得知这四名雇员确实收受了贿赂。他们这种糟糕的行为和我们具有强烈责任感的文化并不相符。根据公司的政策,我们将解终止和他们的雇佣关系。
在这四名雇员被拘留后不久,我们就指定了独立的法庭会计师和律师帮助我们进行内部调查。并没有发现任何证明该不当行为指控的证据。力拓因此认为,非法活动都是在我们的体系外操作的。
“我们已经在程序方面做了很多的改进。并且已经制定了一套更加深入的对我们的程序和控制进行审查的制度。我们将引入其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我们的审查结果建议并竭尽所能来防止任何类似的事件发生。”
力拓集团首席执行官阿尔巴内塞(Tom Albanese)说:“我们的员工都被要求遵守我们从事商业行为的严格的规则,并且遵守所在国的法律。道德行为是我们从事一切行为的核心。通过长期负责任的商业实践,力拓获得了良好的道德声誉。
“我相信这四名雇员的不可接受的行为并不能阻碍力拓和中国继续建立良好的关系。对我来说,这是最重要的。”
“我想感谢所有在这个艰难时刻对我们提供支持的人。特别是澳大利亚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