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丰田在中国一直奉行“只道歉、不赔钱”的市场策略。
据新华社电 国内唯一一部对汽车召回赔偿作出明确规定的地方法规,终于迫使丰田章男改变对中国市场“只道歉、不赔钱”的市场策略。丰田昨日与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签署协议,承诺根据浙江地方法规,对今年召回的RAV4汽车车主赔偿经济损失。据了解,汽车召回赔偿在中国尚属首次。
下月底完成召回工作
一汽丰田副总经理永江秀久昨日率团赴杭,对浙江省工商局提出的制定时间表、上门召回、提供代步车、允许全额退还订金和补偿经济损失五项要求均表示接受。一汽丰田签署了一份召回汽车处理书面意见,承诺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对RAV4消费者给予补偿。今年4月底之前,一汽丰田在浙江完成全部RAV4问题车的召回工作。
此前一周,一汽丰田总经理松木秀明已率团与浙江省工商局官员在杭州进行了5个小时的闭门会谈。这是丰田自1月29日宣布在中国召回问题车以来,第一次正面面对赔偿问题。
国家法规没有召赔处罚
此前,丰田之所以没有对中国车主进行赔偿,依据的是2004年由国家质检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这一规定没有对召回厂商提出赔偿要求,对发现汽车存在缺陷,隐瞒不报也不召回的情况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而在美国,因为有法律保障,最高罚款可达10亿美元。
但是2000年出台的《浙江“三包”商品目录》明确规定,汽车属于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其“三包”期限为“一年或1.5万公里”。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实行“三包”的大件商品,应由经营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上门服务或者负责运送。这是目前国内唯一一部对汽车召回作出明确规定的法规。
“丰田章男在北京道歉时说,他要按照市场所在国的法律,履行对消费者的义务和责任,潜在意思是如果中国的法律没有规定的部分,那对不起我没有义务和责任。”浙江省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成林说,“但是至少面对浙江消费者,丰田已经不能以中国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为由逃脱赔偿责任了。”
其他省份仍无法可依
今年1月,丰田宣布召回中国市场75000多辆RAV4汽车,浙江占了十分之一。
同样是受害者,待遇却有鲜明反差。在美国,丰田对受害者提供“上门召回”服务,并对驾车返厂召回的补贴交通费用,修理期间提供同型号车辆使用。而在中国,车主只能自驾至4S店完成召回,还可能因零件缺货多次往返退修。
丰田未将补偿范围限制在浙江范围内。“最终丰田可能会将中国作为一个统一市场来改进售后服务。”参加谈判的工作人员认为,“如果丰田真的对浙江和其他省份实施不同待遇,法律也行得通,毕竟其他省份都无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