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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娃中国式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2日 15:51  《商务周刊》杂志

  □记者 宁南

  这场旷日持久的国际争端,一个赢家也没有

  在中国,离婚不能称之为简单的“手续”,而要被看作一场“大战”。这场战争从头打到尾,在耗时耗力中相互撕破脸皮、恶毒诅咒……只有最终打到双方精疲力竭的境地,才会黯然分手。过去三年来的“达娃之争”,完美上演了一场企业版的“中国式离婚”(见《商务周刊》2008年第22期封面故事《达能:胜负师的‘中国死局’》)。

  9月30日,北京希尔顿酒店,法国达能集团宣布同意将所持有的娃哈哈合资公司51%的股份出售给中方合资伙伴,以此结束双方关系。与会的包括国家商务部欧洲司孙永福司长以及法国驻华大使和经济参赞。

  据接近达能的知情人士向《商务周刊》透露,此次股权转让价格为3亿欧元,大大低于最初达能向娃哈哈提出的至少12亿欧元的转让价格。不过,达能和娃哈哈方面对此转让价格均未予证实。上述人士认为,“这个价格明显偏低,除非有其他的协议条件,否则达能是做了重大让步。”

  事实上,无论是中国500强的娃哈哈,还是法国第一、欧洲第三、全球第六的食品帝国达能,对这场漫长的诉讼从市场到精神都已撑不住了。

  对宗庆后而言,娃哈哈要为购买股权付出30亿人民币的巨资,将对其现金流带来较大的影响。同时失去了一个强有力的国际伙伴,对开拓国际市场是一个损失。当然,最致命的是娃哈哈的国际信誉,不知道宗氏将花费多大的资金和能力扭转市场尤其是国际市场对娃哈哈缺失“契约精神”的评价。

  对小里布而言,在全球最大的食品消费市场,不仅失去了在中国最赚钱的业务,而且其商业模式的运作也遭遇了巨大冲击。达能这个花费40年营造出的扮演阳光和美善的“仰望星空的男孩”,如何改变自己在中国市场因宗庆后民族主义的“哈哈镜”变形出来的“财富秃鹫”形象?

  1996年达能与娃哈哈成立合资公司,达能出资4500万美元加5000万人民币商标转让款,占合资公司51%股份,娃哈哈集团占有49%的股份。双方合作10多年来,公司效益非常好,达能先后从合资公司里分得了30多亿元的利润。

  2006年,达能派驻合资公司的新任董事长范易谋发现,宗庆后在合资公司之外建立一系列由国有企业和职工持股的非合资公司。范易谋认为这些非合资公司的存在拿走了本应由合资公司享有的市场和利润,因此要求用40亿元收购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

  宗庆后拒绝了达能的收购请求。2007年4月,娃哈哈掌门人宗庆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突然爆出达能欲低价强行并购娃哈哈的消息。由此,双方的合资纠纷爆发,并引发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战。

  不过,截至目前,达能与娃哈哈在国内的20多起诉讼均以达能告负而了结。达能原本想借今年1月初启动的斯德哥尔摩仲裁翻身,但是原定于6月初要出的裁决一直未透露结果。对此了解的一家国内知名咨询公司总裁向本刊记者分析了其中隐含的奥妙:如果按照中国法律对达娃之争进行国际仲裁,达能必输无疑,双方在中国的诉讼达能已全部败诉;同时,娃哈哈已经做好准备清算39家合资公司,等仲裁结束,这些老旧设备最多卖一二十亿元。“如果达能不让步而输掉斯德哥尔摩仲裁,最后很可能10个亿都拿不到,选择和解退出是很明智的。”他说。

  因此,最后的协议离婚成为唯一的“双赢”选择。据说在法国总统萨科奇的斡旋下,中法两国为此营造了和解的所有条件。

  然而,这场旷日持久的国际争端其实没有一个是真正的赢家。浙江省国际经济贸易研究中心主任张汉东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这样的结果都双方来说,应该都是不得已。”其实,这也是“中国式离婚”的典型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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