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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娃之争告一段落 达能退出合资公司

  【专稿】“达娃”之争告一段落,达能退出合资公司

  文/《中国企业家》记者 虞立琪

  娃哈哈集团9月30日宣布,娃哈哈集团与达能公司达成友好和解方案,作为和解方案的一部分,达能和娃哈哈将终止其现有的合资关系

  【《中国企业家》网站专稿】持续约两年半之久的“达-娃”之争有望宣告结束:娃哈哈集团9月30日宣布,娃哈哈集团与达能公司达成友好和解方案,作为和解方案的一部分,达能和娃哈哈将终止其现有的合资关系。达能已同意将其在各家达能-娃哈哈合资公司中的51%的股权出售给中方合资伙伴。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双方将终止与双方之间纠纷有关的所有法律程序。这意味着达能全面退出达能-娃哈哈合资企业。

  该方案目前尚须得到中国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达能-娃哈哈纠纷关于股权的争夺起源于1996年。当时,达能集团与娃哈哈集团牵手成立了5家合资公司。随后10年,合资公司扩张到了39家,而伴随着股权的变动,达能拥有了51%的绝对控股地位。

  在这一过程中,娃哈哈集团同时又建立了一批与达能没有合资关系的公司,并生产以“娃哈哈”为商标的系列饮料和食品。2007年春节后,达能公司以娃哈哈非合资生产的产品未经合资公司董事会通过,擅自使用“娃哈哈”商标违反合同为名,要求以40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并购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达56亿元、 2006年利润达10.4亿元的其他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这遭到宗庆后的强烈反对,立即在媒体发表措辞严厉的声明,指责达能设置收购陷阱,意图强行整体收购娃哈哈。达能则随后反击,称宗庆后违反十年前的合资协议和商标转让协议,在娃哈哈合资公司之外使用娃哈哈商标,并发展了与合资公司竞争的一批企业。随后,双方分别在美国加州法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仲裁庭和浙江杭州仲裁庭提起一系列诉讼与仲裁申请,最终引发“达-娃”之争。法国达能集团是欧洲第三大食品集团,杭州娃哈哈集团为中国最大的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全球第五大饮料生产企业。双方合资截止2007年已有10年,此两饮料业巨头间的纠纷在市场影响广泛,时市场人士主要有两种意见,一为认为宗庆后举民族感情大旗有违商业合同,一为认为达能十年间没有具体参与娃哈哈经营,娃哈哈依靠宗庆后经营才能而持续获利,达能目前有利用中国企业对法律不熟悉,伸手摘桃之嫌。事件很快超越商业并购层面,引发对于商业规则的大讨论,各种意见频频见诸媒体,引发广泛关注。此事影响不止于企业界,还波及政界,根据《财经》杂志报道,2007年法国总统萨科奇访华的主要议程中,明确包含了中法两国政府对于达能娃哈哈之争的正式议题讨论,萨科奇业在随后的中国之行中,数次在正式与非正式会谈场合主动提起该议题。在此气氛下,中法双方已经表示将推进“永久性解决争议”。

  对于宗庆后与达能公司达成和解的详细过程,本刊尚不得知。但可以看到,此事的纠纷已经超越商业层面本身。在今日由娃哈哈集团发布的消息中称,“在中法两国政府的支持下,双方为最终解决争端,本着相互尊重的精神,携手再度努力,在近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谈判,并最终达成了这一友好和解方案”。

  对于这一和解方案,达能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弗兰克· 里布指出:“达能和娃哈哈之间的合作,建立了中国饮料行业中一个强劲的、受尊敬的领先企业。我们相信,在其未来管理层的领导下,娃哈哈将继续取得巨大的成功。达能自1987年起就进入中国,我们对中国有着长期的承诺。我们将加快在中国市场的业务发展,以实现集团‘通过食品,为尽可能多的人带来健康’的使命。”

  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指出:“中国是一个开放的国家,中华民族是一个宽容的民族,中国的企业愿意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世界知名企业进行合作,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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