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产经 > 真功夫内乱 两大股东反目成仇 > 正文
他说非我不娶。我母亲和我外婆也劝我:只要蔡达标对你好就行了,又不是和他妈过一辈子!
这些年,他又是二奶、又是三奶的,太伤了,我的心都凉了。
——— 蔡达标前妻潘敏峰
对峙5小时
“先去吃饭吧,别饿着。”在离开前,真功夫创始人的前妻潘敏峰没有忘记提醒刚才还在和自己对峙的保安人员“先吃午饭”。
继昨日(13日)对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功夫)新任副总潘国良上任受阻,率众大闹该公司总部一事进行报道后,昨日上午10时,真功夫总裁蔡达标的前妻潘敏峰和该公司董事会监事窦效嫘以及新任副总潘国良再次来到该公司门前讨要说法,双方僵持长达5小时未果。期间,蔡达标的前妻潘敏峰向记者出示了大量法律文件,用以说明此次委任潘国良的合法性。
潘敏峰说,作为真功夫创始人之一的副董事长、副总裁潘宇海在该公司已经没有实际的决策权。如果前夫蔡达标还不拿出诚意,只有撕破脸皮了……
昨日上午11时,记者赶到高盛大厦16楼真功夫总部时,蔡达标的前妻潘敏峰情绪激动地向在场媒体表达自己的立场。大批保安在场维持秩序,林和街派出所亦派出警员到场协调。
前妻潘敏峰
大股东潘宇海已状告真功夫
“他们昨天给你们的答复和回应完全是断章取义,有人企图掩盖事实真相。”潘敏峰说,潘宇海对其哥哥潘国良的任命应该是有效的,根据双方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和《公司章程》,潘宇海对副总职务拥有毋庸置疑的任免权。
“他们不让潘国良上任的目的就是希望架空潘宇海,使潘宇海在公司完全丧失实权。到目前为止,公司没有一个副总是我们任命的,都是蔡达标违法聘任的。”该公司董事会监事窦效嫘说,实际上,由于长时间的暗箱操作,潘宇海已基本丧失实权。此前,为了维护自己作为大股东的知情权,潘宇海已经将真功夫告上法庭。
潘敏峰向记者证实,此前真功夫工作人员网上发帖称“财务账目被法院查封”系事实。潘敏峰等人出示的天河区法院一份编号为“(2009)天法民二初字第2010号”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潘宇海主张履行真功夫公司股东知情权,并要求查封该公司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的财务报告、财务账册以及会计凭证。记者注意到,天河法院对潘宇海的上述诉求予以了支持。
“员工们说的都是实话,天河法院的法警8月10日下午确实已经来公司查封了财务账目。”潘敏峰说,为了防止公司员工与潘宇海方面联系,该公司专门成立了调查部,负责监控员工的动向,一旦发现有员工与潘宇海方面联系,马上予以开除。
副总潘国良
仍希望“坐下来好好谈清楚”
昨日中午12时40分,守候在真功夫总部门口已经近3小时的潘敏峰一行始终没有能敲开该公司紧锁的大门。记者要求进入采访也遭到拒绝。
在记者与真功夫公关部工作人员交涉过程中,一批公司员工因中午就餐获准走出紧锁的办公室。记者注意到,这些员工似乎与潘敏峰等人很是熟识,期间不少员工主动和潘国良打招呼,双方有说有笑,完全没有了此前堵门时和保安人员僵持的尴尬。
“这些都是我们的兄弟姐妹,他们是无辜的。这个事情说到底是杀敌三千,伤己八百,这么弄下去,受伤的只能是真功夫品牌。”忙于和员工打招呼的潘国良等人说,仍然希望能“坐下来好好谈清楚”。
时至下午1时30分,仍无法进入真功夫总部的潘国良等人终于离去。临走前,蔡达标的前妻潘敏峰没有忘记提醒刚才还在和自己对峙的保安人员:“快去吃饭吧,别饿坏了。”
“各为其主,他们也不容易。”潘国良说。
■ 回应
真功夫法务部:
潘氏任命无效 有事法庭上说
在昨日的采访过程中,记者始终无法进入真功夫总部。真功夫公关部工作人员解释说,不让记者入内主要是怕潘敏峰等人强行闯入,并表示稍后会有正式的回应。
在等待了近5个小时后,记者终于获准进入真功夫总部的会议室。该公司法务部涂晓翔经理和营运中心一名张姓副总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他们的委托是无效的,我们的《公司章程》订立在《合作框架协议》之后,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是企业内部的至高法律文件,而《公司章程》已经明确,高层任免必须经过董事会表决和通过。因此潘宇海依据《合作框架协议》下达的任命文件无效。”真功夫法务部负责人说。
“我们不让他们进门是怕他们干扰公司正常运作,此前他们曾经进来试图抢我们的财务材料。”真功夫营运副总张先生说,潘宇海已经将公司和法人代表告上法庭,公司一切的行为将以法院判决为准。
在采访中,记者始终没有见到真功夫的法人代表蔡达标。但其前妻潘敏峰向记者出示的一份编号为PR-TG-001的公司文件显示,在8月12日的冲突事件发生当天,该公司就明确了“潘敏峰、窦效嫘两人与公司日常经营无任何职务上的关系,未经公司最高管层批复,严禁其在公司经营场所进行任何干扰行为……严禁配合其调拨任何资金”的规定。
而潘敏峰向记者陈述时明确表示,自己系真功夫董事,窦效嫘系监事:“他们剥夺了我们作为董事会成员的合法权利,说到底就是想独吞资产。”
对此,真功夫法务部涂经理指出:“按照公司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原则,他们在公司没有任何行政职务。”涂经理说,公司股东也不能做违法的事,公司拒绝其入场是有根据的。
■ 专家说法
《公司章程》不影响《合作框架协议》已定条款
委派权不一致
有失公平
潘敏峰多次向记者指出,《合作框架协议》一直都有法律效力。因此,潘宇海一方对委任有效信心十足。真功夫公司法务部涂晓翔经理则称对方对法律理解有误。
对于双方僵持的焦点(潘宇海是否有权委派副总),知名法学专家刘云雷律师指出,双方对“应该以《合作框架协议》还是以《公司章程》为准”的纠扯中存在对法律本质上的理解错误。
“这个委任应该是有效的。在没有做出新约定(《合作框架协议》失效)的情况下,尽管《公司章程》订立在后,但这丝毫不影响各股东之前确认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中条款的继续履行。”刘云雷律师说,按照公平原则,双方在持股相同的情况下,委派权也应相对一致。如果真功夫的《公司章程》中只规定了作为董事长蔡达标的委任权,而没有体现潘宇海的相对权利,显然是有失公正的。除非在订立《公司章程》时,潘宇海主动放弃了这一权利,否则,此前的《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仍然有效。作者:吴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