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16日获悉,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16日做出一审判决,驳回达能集团子公司——米恩公司起诉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的诉讼请求。至此,历时三年的达娃纠纷法律战中,娃哈哈的领先优势已扩大到39:0。
2007年10月10日,米恩公司以宗庆后“私设”14家非合资公司,对达娃合资公司之一,即对红安娃哈哈天然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安娃哈哈”)构成同业竞争、造成损失为由,在武汉中院起诉宗庆后,要求宗庆后对红安娃哈哈共赔偿110万元。
经过审理,武汉中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米恩的诉讼请求“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全部驳回。判决书称,宗庆后担任14家非合资公司董事长,并未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董事竞业禁止义务,未损害红安娃哈哈的利益及外方股东米恩公司的合法权益,对于米恩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自2007年达娃爆发法律战以来,双方在国内外展开一系列诉讼行为。如今,双方正等待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的最后结果。国内法律界人士认为,由于瑞典仲裁适用中国法律,故国内的判决结果为瑞典仲裁提供了参考,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瑞典仲裁。(记者 王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