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创新医疗器械优先审批

2014年02月11日 02:11  北京晨报 

  据新华社电 记者10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为鼓励创新,促进新技术推广应用,监管部门将在确保上市产品安全、有效的前提下,针对创新医疗器械设置特别审批通道。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自2014年3月1日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医疗器械按该程序实施审评审批。对于经审查同意按特别程序审批的创新医疗器械,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技术机构,将根据各自职责和该程序规定,按照早期介入、专人负责、科学审批的原则,在标准不降低、程序不减少的前提下,对创新医疗器械予以优先办理,并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申请人可针对重大技术问题、重大安全性问题、临床试验方案、阶段性临床试验结果的总结与评价等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提出沟通交流的申请。

  特别审批程序规定,对于受理注册申报的创新医疗器械,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优先进行审评、审批。对于境内企业申请,如产品被界定为第二类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相应的省级或者设区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参照本程序进行后续工作和审评审批。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特别审批程序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促进医疗器械创新发展而推出的重要措施,希望以此对鼓励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创新,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分享到: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图解天下:“贫困县”这香饽饽
  • 体育冬奥会-17岁韩天宇摘银 中国首枚奖牌
  • 娱乐田朴珺自曝被王石评价马脸骡子命(图)
  • 财经官车奥迪尴尬:上帝让你灭亡必先让你疯狂
  • 科技阿里收购高德:新的世界大战将爆发
  • 博客中国人性交易调查:平均每次花140元
  • 读书优劣悬殊:抗美援朝敌我装备差距有多大
  • 教育高考状元毕业流浪街头:挣钱养家很无聊
  • 岁寒知松柏:东莞的青楼经济
  • 李锦:2014年两会政经十大热点前瞻
  • 朱宁:行为金融学 用“心”赚钱
  • 鲁政委:决定公共私营合作制成功关键
  • 陈绍霞:万科是否欠缴土地增值税?
  • 叶檀:目前不配进行资产证券化
  • 姚树洁:邓文迪滥情颠覆中华文化
  • 王思想:东莞事件推动色情合法化?
  • 唐钧:城乡居保须考虑满足基本生活
  • 谢作诗:东莞应该率先发展色情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