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3年11月28日24时起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60元和155元。
南方网讯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3年11月28日24时起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60元和155元。我省根据国家规定,公布了调整后的广东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粤Ⅲ标准93号汽油从7.52元/升提高到7.64元/升,每升提高0.12元;粤Ⅲ标准97号汽油从8.14元/升提高到8.28元/升,每升提高0.14元;国Ⅲ标准0号柴油从7.30元/升提高到7.44元/升,每升提高0.14元;粤Ⅳ标准93号汽油从7.56元/升提高到7.69元/升,每升提高0.13元;粤Ⅳ标准97号汽油从8.19元/升提高到8.33元/升,每升提高0.14元。
同时,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使用粤Ⅳ车用汽油、国Ⅳ车用柴油的通知》要求,在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珠海、中山等6市已全面执行粤Ⅳ汽油价格政策的基础上,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5个市,完成粤Ⅲ到粤Ⅳ汽油置换的从2013年11月30日24时起开始执行粤Ⅳ汽油价格。
省物价局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组织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严禁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 南方网 作者: 钟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