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将成为建立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的基本前提
■本报记者 丁 鑫
“以市场决定性作用作为未来主要调控力量,这将成为建立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的基本前提。”昨日,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微博]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作为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个突出的矛盾,产能过剩已经成为一个系统性、结构性、深层次的问题,并且各行业中的龙头企业也很难规避产能过剩这一“绊脚石”。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
业内专家认为,目前,产能过剩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道路上亟需解决的问题,但是化解产能过剩是一个长期过程,“持久战”已不可避免,而建立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的长效机制将成为重要“武器”。
董登新表示,目前在产能过剩问题上,最主要的“顽疾”还是国企,这也是目前我国产能过剩的重灾区,国企所在行业的产能是最容易过剩的,并且这些过剩的产能往往没有人负责任。而民资与民企的产能过剩则是相对的、暂时的,在有效的市场机制作用下,民资与民企所带来的产能过剩可以消化和自我恢复。
据记者了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了三次较为明显的产能过剩。第一次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初,并且历经三年的整顿治理得到了缓解。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第二次产能过剩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末到本世纪初。第三次则是在2003年中国进入新的经济周期,许多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逐步突显,并自2008年起渐次达到高峰。
董登新指出,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应针对国企转型和产业升级来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制度安排,或者需要国企有实质性的对策和举措,比如加大研发力度、加大新产品开发。此外,在某些领域,国企还要有一定的竞争意识和成本意识。
董登新建议,可以对国企建立项目问责制或者加强绩效考核。因为国企的发展涉及到国有资本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流失问题,所以问责制的设立可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与产能过剩并存的问题。这也是在建立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中较为关键的一环。
参与制定解决产能过剩政策的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司长陈斌表示,最近的研究理念改变了以往的制止、抑制为化解,更加突出依靠市场力量调整和优化存量,更加突出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化解产能过剩矛盾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