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上调非民用天然气价 为定价机制改革做铺垫

2013年06月29日 03:59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夏 青

  6月2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称,决定自2013年7月10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

  通知规定,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将天然气分为存量气和增量气。存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0.4元,其中,化肥用气最高不超过0.25元。增量气门站价格按可替代能源(燃料油、液化石油气)价格的85%确定。调整后,全国平均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69元提高到每立方米1.95元。

  金银岛天然气市场分析师马季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发改委上调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一方面是为了回应市场的呼声和需求,更重要的是为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推进做铺垫。他认为,伴随着天然气价格不断上涨,“三大油”由于垄断着天然气的上下游,将成为此次价格上调的最大受益者。

  对于普遍关注的民用天然气价格是否会随之上涨,马季表示,从发改委一直以来的表态中可以看出,价格调整会充分考虑到民生承受能力,会很慎重,因此民用天然气价格不会轻易变动,更可能的是在天然气定价机制成熟后才会有所行动。

  国内天然气销售长期以来都采取价格管制的方式,上游供气企业近年来一直“哭诉”气价倒挂给自身带来的巨大亏损,以此为依据不断对气价改革发声,希望将成本传导至下游,减轻自身的亏损压力。

  目前,我国的天然气勘探和生产主要由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开展,“三桶油”的天然气产量占全国产量的95%以上。特别是中石油形成了“一家独大”的局面。中石油是国内最大的天然气供应商,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70%。马季表示,随着天然气价格上调,中石油天然气业务的亏损额度将会逐步下降,这有利于减轻中石油在天然气业务上的压力,并提高中石油进口天然气的积极性。

  马季同时认为,如果天然气行业的结构和监管不进行改革,单纯的价格调整只会沦为垄断企业涨价的代名词,成本最终又会让下游使用燃气的企业和消费者承担。

  因此,最重要的还是天然气定价机制的改革。在此次的通知中,发改委指出,我国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基本思路是,按照市场化取向,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2011年国家在广东、广西开展了试点,取得了预期效果。

  对此,卓创资讯研究员王晓坤表示,天然气定价或将朝着“市场净回值”和阶梯定价两者合一的模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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