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马建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精神,自8月10日零时起提高成品油价格。调价后河北省90号汽油(Ⅱ)最高零售价格由每吨8655元调整为9045元,每吨提高390元;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由每吨7865元调整为8235元,每吨提高370元。这是河北省成品油价格连续3次下调后的首次上调。
按照上调后的成品油价格,河北省93号汽油每升由原来的6.97元涨至7.28元,上涨0.31元,97号汽油每升由原来的7.36元涨至7.69元,上涨0.33元;0号柴油每升由原来的6.79元涨至7.11元,上涨0.32元。非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相应调整。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Ⅱ)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液化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根据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规定,自8月10日起,河北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相应调整为0.03元/人公里。
省发改委要求中石化河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河北销售分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保持合理库存,加强综合协调和应急调度,保障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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