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7月13日消息(记者陈亮)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是《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止的最后一天。《意见》对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电子监管和提高监管水平,对相关部门和各类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电子监管系统上的责任义务进行了全面规范。
药品电子监管就是利用计算机的网络技术,编码技术等现代信息手段,给每一个最小销售单元的药品赋予唯一的电子监管码,类似药品的身份证。借助药品的电子码,可以实现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程监管。
随着相关监管网络的覆盖,到时候无论是药店、医院的药房,或者是乡镇的卫生院,消费者购买的药品都会有一个自己的身份证。有了身份证,就可以帮助消费者辨明药品的真伪,对于药品监管部门来说,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实现药品从生产到批发,再到零售和销售环节的全过程监管。一旦药品发生不良反应,可以快速启动追溯机制。
按照既定的计划,国家药监局今年将会把药品电子监管网络向药品零售终端覆盖,首批将会有5万家零售药店展开试点。到2015年,全国各地的消费者都可以快速查询药品的电子身份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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