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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康菲封堵措施难一劳永逸 不谈赔偿是态度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01日 17:33  人民网
康菲公司五年累计总股东回报及季度股息(数据来源康菲公司2010年年报)康菲公司五年累计总股东回报及季度股息(数据来源康菲公司2010年年报)

  人民网北京9月1日电 (记者 李彤) 8月31日,康菲公司提交了渤海溢油情况报告,这也是国家海洋局要求其完成“两个彻底”的大限之期。尽管康菲公司表示“两个彻底”已经完成,但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对人民网记者表示,从反馈信息看,康菲公司目前很难永久封堵漏油点。针对公众关心的赔偿问题,马军认为,康菲公司的财务状况有能力承担赔偿责任,目前其对赔偿三缄其口是态度问题。

  记者查阅康菲公司2010年年报,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其资产为1,560亿美元,营业收入1,890亿美元。其五年累计总股东回报,大幅度高于标准普尔500指数,季度股息连续四年增长。

  专家:溢油点封堵是暂时措施 难以永久生效

  据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透露,截止8月25日多方信息显示,B平台溢油点仍有油污溢出;C平台附近仍有油花持续溢出,附近海域发现油带。

  国内著名钻井技术专家孙振纯认为,漏油点越堵越多是技术方案不正确。此外,处理措施的不积极、不确定拖延了堵漏时间,使溢油点增多污染面积扩大。而西南石油大学教授陈平接受央视采访时更是坦言,溢油点封堵是暂时措施,难以永久生效。

  “B平台在8月31日前,康菲公司能做到的或是保证漏油不再飘到海面上去,但是要永久性封堵是不可能的。”陈平说。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认为,目前康菲公司对于B平台的漏油事故过多推卸给了复杂的自然环境,而C平台漏油的数量又反复更改,这很难令公众信服其完成了国家海洋局“两个彻底”的要求。“更值得注意的,尽管其宣称采集了56个油样,仅有5个与19-3油田油指纹相同或类似,但对于采集地点却闭口不谈,这有躲避承担责任的嫌疑。”他说。

  就康菲公司提交的情况报告,国家海洋局8月31日表示,将立即派出海监船组织现场核查,核查结论及下一步监管措施会尽快向康菲公司下达、向社会公布。

康菲公司财务概括(数据来源康菲公司2010年年报)康菲公司财务概括(数据来源康菲公司2010年年报)

  康菲公司对赔偿问题三缄其口是态度问题

  针对赔偿问题,在8月24日康菲公司新闻发布会上,康菲(中国)公司总裁司徒瑞表示,公司未收到漏油赔偿的要求,事故对环境的影响正由第三方鉴定,但第三方的身份以及鉴定公布的时间还不能透露。

  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十条显示:“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责任者,应当排除危害,并赔偿损失。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第九十一条显示,“对造成重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正在选聘法律服务团队,已代表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溢油事故责任方提起了海洋生态损害索赔诉讼。除了国家层面的索赔,北京律师贾方义也以个人名义起诉康菲公司,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行为,设立100亿元的生态赔偿基金。

  据了解,2010年6月美国墨西哥湾“深水地平线”钻井平台发生爆炸后57天,事故责任者英国石油公司同意创建一笔200亿美元的基金,专门用于赔偿漏油事件的受害者。

  “100亿元只是估算,参照康菲公司往年的利润当不为过。目前对其的诉状已向青岛、天津海事法院及海南省高院提交。”贾方义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事故责任方有义务披事故的进展,但康菲公司目前的信息披露显然还远远不够。

  此外,河北乐亭养殖户战谊对人民网表示,今年6、7月份以来,养殖的海参、贝类大量死亡,以海参为例每亩损失约2万元。目前乐亭渔民欲向康菲索赔3.3亿元,后期的生态索赔或超过10亿元。

康菲石油中国公司总裁司徒瑞 资料图康菲石油中国公司总裁司徒瑞 资料图

  康菲公司蓬莱19-3溢油事件回顾:

  2011年6月4日、17日

  蓬莱19-3油田B平台、C平台相继发生溢油事故。

  6月21日

  互联网上网友微博爆料溢油事件。

  7月5日 国家海洋局正式披露溢油事故,认定康菲石油为事故责任方;称溢油导致周围海域840平方公里的1类水质海水下降到了劣4类。

  7月6日

  康菲石油中国公司与中海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召开发布会,称溢油已得到有效控制。

  7月13日

  国家海洋局勒令发生溢油的B、C平台停产。

  7月15日

  康菲公司透露,溢出的石油和油基钻井液总量大约在1500-2000桶之间,有205吨-274吨。

  7月28日

  国家海洋局要求康菲做到“两个彻底”,责令其在8月31日前彻底封堵溢油点。

  8月10日

  国家海洋局称康菲清理油污延误、清污不力,并要求其对公众道歉。

  8月11日

  中海油公司致歉,称将监督康菲清污。

  8月12日

  康菲承认B平台附近又出现两处溢油点,称罩油罩罩错了位置。

  8月16日

  国家海洋局再度约谈康菲石油,要求其按期限封堵溢油源头,清理海底油污。

  8月16日

  国家海洋局正式提出将聘请律师团队对康菲提起公益诉讼。

  8月19日

  国务院7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听取康菲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关于事故情况的汇报。

  8月20日

  康菲承认,在蓬莱19-3油田C平台发现9处海底油污渗漏点。

  8月24日

  康菲公司在京召开漏油事故新闻发布会

  8月31日

  康菲公司向国家海洋局提交了渤海溢油情况报告

  康菲石油渤海湾项目大事记

  1973年,应邀来华协助中国进行石油勘探。

  1983年,菲利普斯是1949年以后第一家在中国发现海上石油的外国公司。

  1997年,在渤海湾首次发现大型整装油田(第一家外国石油公司)

  1999年,确定了渤海油田的商业开发意义并继续实施其开发计划。

  2002年4月5日,渤海湾蓬莱19-3海上油田钻井工程开工。

  2002年8月30日,美国康纳和石油公司(Conoco)和菲利普斯石油公司(Phillips)合并成立康菲石油公司(ConocoPhillips)。

  2002年12月31日,渤海蓬莱19-3海上油田成功投产。

  截止到2004年1月31日凌晨4:00, 蓬莱19-3油田的累计总采油量超过了一千万桶。

  2004年12日,蓬莱油田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005年1月4日,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与中海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蓬莱油田二期19-3井口C平台建造合同。

  2005年1月17日,康菲石油公司蓬莱19-3油田二期和蓬莱25-6油田总体开发方案及开发补充协议获得中国政府批准。

  2005年3月1日,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代表蓬莱油田项目合作双方(即康菲中国和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下属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蓬莱油田30万吨超大型浮式生产储油轮(FPSO)船体的建造合同。

  2005年3月26日,蓬莱19-3油田完成第100船提油。

  2007年6月,蓬莱19-3二期C井口平台产油

  2007年5月,蓬勃号浮式生产储油轮 (FPSO)从上海前往新加坡进行模块安装及试运行。

  2011年6月4日、17日,蓬莱19-3油田B平台、C平台相继发生溢油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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