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上海2月2日消息(记者杨静)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上海昨天(1日)出台落实“国八条”的楼市调控细则,提出限购、限贷、推进房产税试点等9条措施,多管齐下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逐步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并确定今年一季度公布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控制目标。
这次上海出台的楼市调控措施主要是三点:
一是在停购3套房。在限购方面,上海明确有1套房者只能再新购1套房。而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则暂停在上海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二是二套房贷全面上浮。上海此次对使用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首付、利率要求均有明显提高。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三是已于1月28日实施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上海此次《实施意见》规定,房产税纳税人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未按时足额缴纳的,逾期缴纳的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