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产经 > 2010年成品油价格首次上调 >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间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决定自2010年4月14日零时起提高成品油价格。
按照国家规定,天津市90号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由7855元调整为8175元,提高320元;0号柴油(标准品)每吨由7115元调整为7435元,提高320元。其他品质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也相应提高。
本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90号汽油6.10元,提高0.24元;93号汽油6.58元,提高0.26元;97号汽油6.95元,提高0.27元;0号柴油6.42元,提高0.27元;负10号柴油6.81元,提高0.30元。
为确保调价措施出台,市发展改革委要求中石化天津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合理安排调运,确保市场供应,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要求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