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记者 凌馨 杨海鹏】“力拓案”受贿罪3月22日开审,当天结束质证,23日上午将进入法庭辩论环节。
公诉方指控,力拓公司中国区首席代表、澳籍人士胡士泰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其中涉嫌受贿两宗,受贿金额分别为100万元人民币和79万美金。据参与庭审人士透露,胡士泰承认了部分金额,但他以及另三名被告对钱款是否构成受贿以及具体涉案金额等,仍存有较大异议。
除胡士泰外,涉案的另三名力拓员工刘才魁、王勇、葛民强均为中国公民。刘才魁涉嫌受贿项目为11宗,受贿金额约为370万元。不确切消息称,刘才魁承认了其中约300万金额。葛民强则被指涉案4宗,金额为200多万元,但他的辩护律师对这笔钱是否构成受贿存有异议。王勇的涉案金额为四被告最高,总计高达7000多万元,其中最大的一笔涉及金额900万美金,但他认为这笔钱并非贿款。
《财经》记者获知,4名被告收受的贿款,主要来自国内钢铁企业、力拓铁矿石买主。一位业内人士分析,钢企或相关人员之所以要向供货商行贿,主要是出于以下两大原因:每年谈判定下的长协矿价格,实为“离岸价”,国内钢厂还面临高额海运费用问题,买卖双方谁出船、每船运费多少,都会令铁矿石到岸价出现浮动;其二,尽管每年长协矿价格是确定的,但现货矿一船一价,且为卖方市场,“没货就不能生产,所以钢厂得求着矿山”。
由于受贿案的诸多情节与不公开审理的窃取商业秘密案重合,22日的庭审中,控辩双方没有在庭上提及太多具体细节。如果不慎提及,也会很快受到法官的“提醒”。
“力拓案”涉贿案件将在23日上午进入法庭辩论阶段,辩方律师普遍表示今天不方便发表观点。受贿案于23日午前审结,下午开始审理窃取商业秘密案,此案不公开审理。
尽管胡士泰等人有受贿案为公开审理案件,但《财经》记者在清晨6时30分赶到时就被告知“旁听证已发完”。所有参与庭审人员包括被告、公诉人、律师、旁听者,午间休息时皆未步出法院;庭审期间内,他们的电话也全部关机。一般庭审只会要求将手机调至无声或振动档。
此次开庭负责审理此案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动巡逻车和超过20名警员拉起警戒。
澳大利亚驻上海总领事孔陶杰在今天的庭审结束后发表了简短评论,称无论是上午还是下午,“被告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观点”。他证实胡士泰确实承认了部分被控金额,但没有对此发表评论。■
力拓案进程
2009年7月5日 力拓公司表示其上海办事处四名员工在中国被拘捕,其中包括力拓中国铁矿石部门负责人胡士泰
2009年7月9日 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对新华社表示胡士泰等4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刺探窃取中国国家秘密
2009年8月11日 上海市检察机关表示已初步查明胡士泰等4人涉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我国钢铁企业商业秘密的犯罪事实;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胡士泰等4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0年2月10日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澳大利亚力拓公司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才魁等四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一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0年3月22日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胡士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