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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记者 郭莹) 在与三鹿集团管理人(破产清算小组)经过一天半协商后,昨日下午,仍有三家供货商拒绝与石家庄国资委旗下的河北国信资产运营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表示准备参加12日召开的债权人大会。据了解,拒绝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三家供货商所持三鹿债权金额达到了2100余万元。
“我们希望能够将债权转让比例再提高一些。对于我们这些持有大额债权的供货商来讲,亏的太多了。”有供货商告诉记者,“如果签订了清偿比例20%的债权转让协议,由于没有取得有效的法律文书,清偿部分以外的债权,企业还得交所得税。但如果按破产清算得到破产清算文书,公司的坏账损失可以税前列支,所以20%的清偿比例实际上和破产清算零清偿是一样的结果”。
据悉,由于三鹿资产仅10亿元,负债却达30亿元,其中患儿赔偿金及员工工资逾10亿元,如不签协议,三鹿供货商们将拿不到一分钱,此前作为优先偿还,9亿余元的患儿赔偿款已在没有申报债权的情况下,从三鹿资产中进行了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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