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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的土地魔方(2)

  “刚开始发展基地时,比较困难,包括大户和村里,对这一块没有什么概念。”邹仁才最开始做的基地主要是通过村集体。发展一个基地,最少要半年时间,最长一年多时间。“有些人愿意把地包给你,有些人不愿意。有些人的地不租给你,也不和你换,你说什么我也不听。对发展基地来说,这是最大的困难。”

  最后邹仁才利用农业税全免了,村里没有什么收入这一点,给村里介绍基地的运作、将来的利润情况。有些村原来一点费用也没有,做基地后一年能剩下十万、几万,也能给村民做做福利了,修修路、拉拉路灯……算是比较好的示范效应。2002年,龙大开始签自己的直属基地。“一二百亩的土地,由公司和村里签合同,把地租下来,15年或者20年,再找比较好的管理者来管理。”直到2007年邹离开莱阳总公司到子公司泰安绿龙有机食品有限公司任基地供应部部长时,龙大已有直属基地1200亩,同时直属基地的合同还在继续签订……

  当然,龙大的基地发展工作并不总是顺利。2002年3月,中国冷冻菠菜第一次被日方测出“毒死蜱”含量超标,并于同年7月被日本厚生劳动省禁止进口。封关期累计长达10个月。龙大基地4000多亩菠菜都已经种了下去了……龙大给种植大户每亩地赔了200元-500元不等。不过那时一亩地成本费用在八九百元,大户自己每亩地还是要赔上二三百元,很多大户一看不赚钱就退了出来。2003年基地建设受到重创。2004年才慢慢恢复。

  2008年,邹仁才在山东泰安又一口气发展了1500亩的基地。拿下这么大片土地,原因简单,肥城城方政府对企业基地比较支持。甚至上级政府,给村里书记下了任务,“你们村里要发展几个农场。”对发展得比较好的村,政府还给予奖励。“地方政府一支持,我们的工作要好做得多。”至此,龙大在泰安已有基地5000亩,共28个基地。其中22个是地老板的,6个是村集体的。

  土地流转“罗生门”

  土地流转的不同利益相关者,各自看到和说出的是不同的土地流转利益观。

  “龙大把成片的地要去了。你自己想种地就不行了。我们家一亩六分的地,都叫龙大拿去了。”周各庄村民宋立满家的土地已经流转了出去;

  “俺不想租,俺要吃饭。出去打工也好,出去干嘛也好,都要吃饭。”田野间推着独轮车行走的花白头发的农民,不愿意把自己的地租出去;

  “我不愿意种地。他们转包土地,要的是成片的土地,我家不在片上的一二亩地,没有人要。”带着记者在鲁东广袤的黄土间行驶的出租车司机李师傅想流转土地而不得……

  宋立胜习惯按计算器,周各庄村1700亩地,龙大两块基地288亩,一块208亩是和村里直接签的,还有一块80亩是村里的地老板和农户直接签的。“208亩地,是龙大直属基地,龙大自己花钱‘买’的。钱直接给村里,老百姓一分钱没有。村里没有企业,(每年)就指着龙大的十四万块钱(地租)花。办公用品、工资、老干部退休……总得花这个钱。所以老百姓没有什么意见,有意见也没有什么办法。”宋立胜指土地流转的收益为村里所得。

  周各庄村村委会在一个有六七间办公室的小院落办公。村支书田学成,穿干净整齐的西服。他认为自己的村庄比较好,“你往东边那些村庄(没和企业签约的),连两间办公室都没有。有些村庄五年没有发工资。”不过他坚称村里只有180亩流转的(种植)基地,“基地是企业与农户之间的事。农户的地转到企业,企业再把钱交给农户,就是这个情况。”

  离周各庄村不远的沐浴店镇大明村有1200亩耕地,流转出去的土地接近600亩。日本朝日绿源由镇政府协调和村里签订了268亩地的土地流转合同。村委会又和每一个农户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龙大、东信的基地是地老板从农户手里一户一户直接流转下来的土地。村会计宋学玲说,“村里不插手这件事。”在他看来,村里的机动地,依法不能超过5%,同时,不可以长时间流转。镇政府从去年开始给他发工资,一年1300多元。“说了你不能信,以前村里发工资,我十年没有拿过一分钱。”大明村村委会三间办公室,是村里最破的房子,窗户上连玻璃都没有,宋学玲偶尔去办公——村里还有点粮食直补一类的事。

  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宣传部部长姜建波甚至还不太清楚公司是否算是参与了土地流转。

  莱阳农工办副主任于京良的办公桌上有一份莱阳市委、市政府关于《2008年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意见》,上面写着“对外合作开发的农业项目(包括蔬菜和水果)面积500亩以上的,奖励3万元;面积500亩以上的奖励3万元”。 2008年5个村有群众到莱阳农业局农经中心投诉,要求村里把多占的机动地退出来。“这已经是干群矛盾的突发点。”科长衣雪山总结。

  “龙大规模比较大,一年给莱阳纳税一个亿左右。如果是汽车类的企业,那至少要纳十个亿的税。农业企业还是不行。食品是我们的一个主要产业,但是这几年,我们不是那么强调了。我们发展化工,发展机械制造。”莱阳宣传部的王海雷自问自答,“农民有靠土地发财的吗?农民靠土地永远也发不了大财。你看宋立胜,也就是赚几个小钱。一年收获不好,一样发不了财。我看南方挺活的,要求农民的土地和城里的土地一样,同地同价。农民的土地按照城市的土地来对待。所以土地流转这一块,还是管得太死了。”王的潜台词是,耕地如果可以变性,转为建设用地,农民才有大钱可赚。不过,这在当前的土地管理法规下,是不可能的。

  “我要说它好,我很无奈。但它确实是一个好事情。我不能像一些学者一样,一说是一个大公司,就是一个坏蛋。”中国社科院农村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认为,理想局面是土地由“种田大户自己流转,农民自愿,产生的规模效益留在农民自己手上,农民借助规模去闯市场,从市场上获得收益。现在农民只能拿一个基本的地租,收益被商家拿走了,农民拿的还是低端的、末梢的收入”。

  对于目前游走在政策边缘的土地流转,党国英认为,十七届三中全会后,农民有了土地的长久承包权。土地确权时,村集体的机动地一定要限制在5%内,超过5%的,一定要交给农民,“原有的合同不一定要解除。但需要重新让企业和农户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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