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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事的天府局(2)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7日 04:57  中国经营报

  在1994年的合资协议中,中方以土地、厂房、设备入股,在新的合资企业里占40%股份,其中天府可乐商标以350万元人民币价格并入合资企业。在合资公司章程中,有一份《天府商标转让合同》第11条写明“本合同或合资合同终止或期满时任何一方可优先购买天府商标”。 2006年,天府可乐因亏损巨大将其商标卖给百事可乐,双方合资合同终止。

  天府可乐声称,与百事合作的12年中,天府可乐从当初在中国可乐领域75%的市场占有率到2007年仅占百事重庆合资公司的0.5%,而当初天府与百事合作条件是天府可乐的产量不低于合资公司总产量的50%。

  而合资后的百事既是企业经营者,也是浓缩液的供应商。“中方的浓缩液生产线被百事弃之不用,浓缩液成本占销售价的17%,仅此一项,百事便从中获利很多。”

  百事与天府可乐的纠葛在四川百事、上海百事身上也曾发生。

  据称,当时的四川百事风波中,百事三次对浓缩液实施涨价,引起四川百事的不满,从而引发双方数年的纷争,双方都损失惨重。

  “事隔三年后的2008年11月,百事又以1650万美元全资收购四川百事,百事继续推行它所看重的中国西部市场战略,对国产饮料品牌来说却是又一次妥协。”四川一位饮料界资深人士告诉记者。

  并购

  “当时百事进入中国更多的采用1个浓缩液厂和多个合资装瓶厂模式实现的,然而当百事的合资工厂越建越多,内部争吵也越来越多。”上述饮料界人士告诉记者,在这种企业运营模式中,百事可乐既是企业投资者,又是特许经营品牌拥有者,还是浓缩液唯一供应商。

  “实际上百事中国有两个利润源泉:一个是合资企业股权分红,另一个是贩卖浓缩液所得。但在2000年左右,百事的浓缩液一直在涨价,百事在合资公司中占小股,相形之下,获得的利润越多,中方亏损就越大。”这也是百事近年来与合资伙伴官司不断的原因。

  或许是意识到合作伙伴不断“剑拔弩张”的态势,要维持和扩张中国这个庞大的市场,百事先后进行了一系列的并购行动,而这种并购多少有些“改良”。

  “2008年年底,百事先以约7600亿元人民币并购福州百事股权,后又并购四川百事股权,加上之前完成对上海百事和重庆百事等的控股,使得百事目前已掌控了大部分的瓶装厂,这也为今后百事在非碳酸饮料市场的并购扩张铺平了道路。”上述饮料界人士透露。

  记者注意到,卢英德在2008年底访华时曾提到百事在中国的新扩张将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并购非碳酸饮料公司,另外一种是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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