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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瑞竞争黑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6日 18:38  时代周报

  本报记者 陈晓双 发自上海

  杰夫?金德勒(Jeff Kindler)刚从法国子公司巡视归来,就不得不面对来自欧盟委员会送来的一份报告。紧张的日程安排已经让这位53岁的辉瑞制药(Pfizer)首席执行官放弃了心爱的高尔夫。

  欧盟委员会呈给金德勒的调查文件认为,包括辉瑞在内的药企存在惊人的竞争“黑幕”:“原创药”制药公司为压制其他竞争对手实现最大盈利,采用各种手段阻止或延迟对手的同类药品上市。

  欧盟委员会公布的这些药企的“龌龊”的竞争手段中,相信有一项是金德勒非常熟悉的,那就是挑起纠纷和法律诉讼,不惜借助昂贵的法律诉讼手段达到压制竞争对手。作为一家有着160年历史的制药公司的统帅,金德勒正是从律师转行而来的。

  所不同的是,这次辉瑞不是挑起诉讼的主体,而是将面对欧盟的诉讼。欧盟委员会表示,如果发现有违反垄断法的行为存在,欧盟委员会将毫不犹豫地对相关公司提起反垄断诉讼。

  挑起纠纷 诉讼压制

  辉瑞是一家成立于1849年,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人畜处方药物的跨国制药公司。自20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其生产的产品组合在心血管、关节炎、抗感染等治疗领域保持世界领先地位。辉瑞迄今已在中国上市了40余种创新药品,包括立普妥、络活喜、万艾可等。

  在中国,知道蓝色小药丸—伟哥(万艾可Viagra)的中国消费者要远比知道辉瑞制药的人多得多。通过欧盟调查报告,再回看当初辉瑞在中国挑起的纷争,似乎又有了新的意义。而在若干药品专利陆续到期、仿制药品竞争更趋激烈等不利环境影响下,辉瑞是否会更倚重诉讼这种手段,仍是悬疑。

  北京华科联合专利事务所王为律师自2001年起就担任“伟哥(西地那非)”专利无效案的代理律师。在2009年的今天,他依然要为这个仍未完结的官司忙碌。

  事情要从2001年说起。当年的9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辉瑞公司万艾可发明专利权,国内企业若使用万艾可中的“西地那非”成分即属于侵权。但当时国内已有十几家制药企业对以“西地那非”为主要成分的ED药物做了多年研究,投入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因此,包括白云山医药公司、吉林制药及合肥医工医药等在内的国内12家企业成立了“伟哥联盟”,联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宣告万艾可专利无效。

  2004年7月5日,复审委宣布万艾可专利无效。2004年9月,辉瑞为获得“伟哥”专利权,一纸诉状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告上法庭,同时还把国内12家企业列为第三人拉上了被告席。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决撤销专利复审委员会万艾可专利无效的决定。国内的企业不服,于是又上诉至北京市高院。

  这实际上只是辉瑞诉讼案件中的一例。多年来,被辉瑞告上法庭的公司无数。而挑起纠纷和法律诉讼正是辉瑞用以压制竞争对手的一种常用手段。在日前由欧盟委员会公布的调查报告中,辉瑞的这种手段被告知天下。

  在欧盟委员会网站公布的这份报告中,为延长其专利有效期,阻止或延迟同类药进入市场,辉瑞等公司往往以自己的专利权受到侵犯为名将竞争对手告上法庭。而专利纠纷往往需要3年时间才能了结。报告发现,60%以上的被告公司最后会赢得官司,这足以说明原告的目的就是拖延被告公司非专利药品的上市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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