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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油企原油进口并非一帆风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9日 02:29  21世纪经济报道

  《报告》也指出,“民营石油企业数量众多,加在一起进口的数额就相当可观了。因此,民营石油企业如果能尽可能地发挥自身潜力,到国际市场进口原油,便可以为我国的石油储备发挥极大的作用,成为国有大型石油公司的重要补充力量。”

  招商证券石化行业分析师裘孝锋则认为,“如果放开原油进口,民营资本通常都是利益驱动的,有利则进,无利就会停下来。但是,国有企业却还要承担保供责任。如何平衡市场经济的自由和承担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这应该是政策的考量重点。”

  并非一帆风顺

  对于民营油企而言,原油进口业务这块仍在不断膨胀的蛋糕具备足够大的吸引力。

  资料显示,2008年有39家企业瓜分了1915万吨的原油进口配额。其中虽以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化系统的公司居多,但也活跃着少数民营油企的身影,这足以让它们苦苦挣扎的同行们羡慕不已。

  2008年10月13日,国家商务部正式公布了《2009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分配依据和申请程序》,确定2009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200万吨,比上一年增加了285万吨,增幅约为15%。

  裘孝锋指出,“这符合WTO的要求” 。

  根据中国“入世”时就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作出的承诺和国际惯例,在加入WTO当年,原油非国营贸易允许量为720万吨,且在加入后10年期间,非国营贸易允许进口量年增长率为15%,此后应由有利害关系的成员进行审议。

  显然,新增的285万吨,就是民营油企新的希望。

  “现在的油价水平,加上对未来油价上涨的预期,成为(民营油企)争取原油进口的动力。”裘孝锋分析说。

  但原油进口牌照的获得也许并没有民营油企们想象那样容易,而获得资质之后的保牌也有一定难度。

  一方面,国家早已划定了原油进口资质的门槛。

  根据商务部此前公布的《原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规定,新的原油进口商必须符合严格的标准,才能获得进口原油的牌照,例如全资或控股拥有20万立方米以上原油油库并同时和具有一定炼油能力的买家签订长期协议。

  但在这一门槛之后还有一道隐形的门槛。

  虽然商务部(以及前国家经贸委)已经陆续发放了数批原油进口资质,其中不乏民营企业的身影。但是,在短暂的鼓噪之后,挤进原油进口商行列的民营企业却发现,它们要想进口原油,还必须求助于中石化或者中石油

  因为加工进口原油的权利,掌握在两大巨头手里。没有上述两家开出的“排产证明”,根本无法做成交易。而两大系统之外的地方炼厂,要想获得这份证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裘孝锋因此认为,“即使对民企放开原油的进口,也无法解决所有的问题。如果(中石化、中石油)不开放炼厂,买来的原油无法出售,也会集聚巨大的商业风险。”

  裘孝锋甚至建议“如果仅从商业机会上来说,完全可以在期货市场上操作。”另一方面,据了解,目前除了每年增加的配额总量之外,在现有进口商之间,也存在着利益的再分配,因为只有当年有进口实绩的企业,才会获得新一年度的许可。

  “我们2008年获得的20多万吨配额已经全部用完。”一位去年取得进口“配额”的原油进口商对记者说,“有些进口商由于找不到客户,通常会转让或者浪费手中的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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