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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国家财政部网站发布通知称,对航空公司燃油附加费免征营业税,免征营业税的适用时间是2008月1月1月到2010年12月31日。
通知称,对于本通知到达之日前已缴纳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从以后应缴的营业税税款中抵减,一个年度内抵减不完的营业税由税务机关按照现行有关规定退还航空公司。
中金公司曾发布报告称,综合来看,航油价格和燃油附加费同时下调对于航空公司依然有小幅正面影响。目前国内航线中,800公里以上航段的航线约占70%,800公里以下航段的航线约占30%,因此该次燃油附加费调整的综合幅度约为74%。
报告指出,由于目前国内航空市场的需求比较疲软,燃油附加费的下调在一定程度上会缓解需求疲软对机票价格压力,航空公司的票价打折幅度有望减小。综合来看,该次航油价格和燃油附加费双双下调对于航空公司依然是一个利好。
去年油价的大幅波动,使得国内航空公司在承受成本压力后,又因航油套期保值业务而蒙受巨额损失。同时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导致航空公司业务萎缩。
为解决航空公司经营困境,2008年12月25日起,财政部正式大幅下调了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标准,降幅最高达75%。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航空企业的经营困难。
另外,政府还通过注资等方式为国内航空公司提供救助。目前,东航与南航已经分别得到政府注资,海航也得到地方政府的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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