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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民营航空公司的停航困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4日 23:24  《法人》

  奥凯航空的停航事件凸显了民营航空公司内部管理的脆弱,面对狭窄的市场空间和自身脆弱的现状,民营航空业要做的事情还很多

  文 本刊记者 吕斌

  2008年12月6日,国内首家投入运营的民营航空公司——奥凯航空正式停航。这比民航华北局限定的停航日期12月15日提前了9天。

  由于得知奥凯航空即将停航,担心欠款无法追回,12月初开始,许多机场开始要求奥凯的飞机现金加油,导致奥凯航班频频延误,不得不提前停航。

  巧合的是,第二天12月7日就是国际民航日,作为国内第一家投入运营的民营航空公司,奥凯被迫选择在这一日子的前一天又成为国内第一家被停航的航空公司,这一切显得颇为耐人寻味。

  对于民营航空公司来说,历经多年的努力才解决了身份问题得以成立,但是面对狭窄的市场空间和自身脆弱的现状,该如何长远发展十分值得探讨。

  先行者奥凯

  2004年5月26日,奥凯航空有限公司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成立,奥凯航空总部设于北京,由北京奥凯交能投资有限公司、大地桥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等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2005年2月,奥凯航空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正式获得运营执照。2005年3月11日,奥凯航空正式开航,以经营航空客货运、快递业务为主,兼营旅客包机业务,成为中国内地首家投入运营的民营航空运输企业,这也开创了中国民航业的“民营”时代。

  奥凯航空成立后一直以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为主运营基地,是国内首家批量引进和使用国产新舟60飞机的航空公司。目前,奥凯航空拥有五架B737系列客机、三架B737系列货机、一架新舟60支线飞机以及两架Y8通用飞机,下设天津分公司、杭州基地和14个驻外营业部。客运方面经营天津至长沙、合肥、昆明、哈尔滨、杭州、海口、三亚等近20条航线。

  停航前,奥凯航空在飞航线13条,其客运量和客座率均在天津地区的30多家航空企业中排名第一。截至今年7月,奥凯航空在天津的客运量累计达180万人次,占天津地区20%的市场份额。

  由于种种原因,奥凯航空成立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在今年行业整体业绩不佳的情况下,奥凯货运客运方面的亏损额约为4000万元左右,基本与往年持平。通航3年来,奥凯航空已经累计亏损近2亿元。

  为解决资金问题,奥凯航空自成立初就与大韩航空开展过合资谈判,但后来由于双方对控股权的分歧巨大,导致谈判中途夭折。

  大韩航空退出后不久,国内知名民营企业均瑶集团介入了与奥凯的合作,双方最终联姻成功。2006年3月,均瑶集团以收购奥凯航空大股东——奥凯交能公司71.43%股权的方式注资奥凯航空,成为其第一大股东,从而间接控股奥凯航空。

  作为中国民航业的先行者,奥凯航空一度是业内追捧的楷模。如今,这家最早投入运营的民营航空公司又沦落为最早被停航者,十分令人惋惜。

  “奥凯航空只有3、4年的时间,并不是一个成熟的公司。”奥凯航空北京总部办公室一位人士告诉《法人》记者,奥凯航空虽然带着“首家民营航空公司”的光环,但却是一家成立不久的新企业,经营和管理并不是很规范。

  停航争议

  奥凯航空自成立以来,一直深受资金问题之扰,而均瑶集团的入股在带来资金的同时,却加剧了股权纠纷的矛盾:鉴于奥凯总裁刘捷音的声望,均瑶集团尽管控股奥凯,但一直无法参与经营和决策;而奥凯其他部分股东则指责均瑶集团未履行完出资义务,欠缴公司股本金,双方一度为此对簿公堂。

  2008年9月,奥凯航空实际控股股东均瑶集团董事长王均金,接替奥凯总裁刘捷音成为奥凯航空的第一安全责任人。11月初,王均金以第一安全责任人的身份向民航华北局递交了《关于奥凯航空公司安全问题的紧急报告》,表示自己无法行使安全责任人职权,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存在隐患,运行缺乏有效控制,因此向民航华北局提出暂停奥凯航空客运业务的书面申请。

  12月3日下午,奥凯航空公司北京总部接到了来自民航华北局的停航通知文件,通知其客运航线于15日起正式停飞。此前,在中国民航历史上从未有过对航空公司下达“停飞令”的记录。

  随着奥凯航空即将停飞的消息被披露,一些机场纷纷开始担心奥凯能否如期偿还燃油费,奥凯航空所面形式雪上加霜。12月5日,奥凯航空从天津飞珠海、三亚的BK2831航班在珠海被拒绝加油。随后,负面影响进一步扩大,两日内,大部分机场开始要求奥凯航空的飞机现金加油,导致奥凯的航班频频出现延误,6日,四面楚歌的奥凯航空不得不提前宣布全线停航。

  鉴于停航申请是大股东均瑶集团董事长王均金单方面向华北局提出的,并未召开股东会议,也未得到其他股东的支持,其行为颇受争议。

  “我认为大股东均瑶集团无权作出该申请。”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北京富程律师事务所文蔚冰律师表示,对于此类可能直接影响到公司正常运营的决定,应该召开股东会议,且相关决议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文蔚冰律师表示,身为航空公司,停航后果十分严重,会造成奥凯公司在信誉、形象以及经济利益等各方面的巨大损失。

  “奥凯航空的事件,表面看是董事长越权作出了停飞申请。实际上董事长是大股东均瑶集团委派,董事长是大股东的利益代言人。”文蔚冰律师认为,申请停飞的原因可能很复杂,也许还有很多其他矛盾,但是他认为该事件存在公司大股东侵害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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