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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千帆:中国走向后经济时代政府更积极有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9日 11:22  中国经济时报

  改革开放终于迎来了而立之年。这三十年成果很多,尤其是经济改革极大提高了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当然,问题也不少,譬如贫富差距扩大、生态环境恶化、贪污腐败严重。在一个宪法学者眼里,改革开放的最大成果是从根本上改变了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关系。1978年之前,以计划经济为标志,政府对社会的管制是全方位的。在“人民公社”和“大锅饭”时代,人民不但没有迁徙自由和人身自由,也没有经济活动的自由;农民没有种自留地的自由,企业也没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自由,什么都是政府说了算。改革开放首先打破了计划体制下的政府经济垄断,农民开始承包土地,企业也逐步获得了经营自主权;原先由政府或集体决定的事情,纷纷下放给私人或个体决定。在市场化过程中,政府对经济的决定作用越来越小,老百姓自发主动的作用越来越大。

  随着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城乡二元化藩篱必将被打破,农民迟早将获得离开土地的人身自由,但是这个进程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2003年,孙志刚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收容遣送条例的废除,开启了走向城乡一体化的时代。或许并非偶然的是,孙志刚事件也是中国走向“后经济”时代的标志。2003年之后,中国老百姓已经不满足于仅仅获取对一定经济事务的决策权,而是越来越频繁地争取参与社会和政治决策。从孙志刚事件到重庆“钉子户”事件、山西黑砖窑事件和厦门PX事件,中国公民参与运动正逐渐形成自己的模式,并一步一步走向成熟。

  三十年来,改革开放一直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不仅老百姓主要关心的是如何改善自己的基本生计,政府的工作重心也几乎全部放在实现“四个现代化”、建设“小康社会”等经济目标上。这实际上是延续了1949年以来的一贯思路,只是发展经济的方式方法发生了根本转变,从中央主导的计划经济转变为以地方和个体为动力的准市场经济。自1978年安徽小岗村率先实行农地承包制以后,农村和城市经济管理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大量经济管理权被下放到地方各级政府,个体和企业经营自主权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概言之,经济改革是政府和人民达成默契的结果:在厌倦了计划经济的“大锅饭”之后,人民产生了通过自己的劳动追求幸福生活的愿望,而政府则通过逐步放权让这种愿望得以实现。改革的原动力来自人民,经济改革的作用在于解开了计划体制加在人民身上的束缚,使其为改善自己的生活而努力工作的激情得以发挥出来。

  在经济改革进行了四分之一个世纪之后,人民和政府之间的互动开始超越纯粹的经济领域。如果说1978年在小岗村开始的家庭联产承包制改革是出于满足基本温饱的考虑,那么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及其遗产则充分体现了中国老百姓对生命和尊严的重视。当然,两次事件是一脉相承的,都是针对计划经济的桎梏。如果说承包制破除了剥夺农民基本自主权的“人民公社”,那么孙志刚事件则冲击了束缚农民人身自由的城乡二元体制和户籍制度,并直接造成施行几十年之久的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和小岗村试验一样,孙志刚事件的成果也是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推动下取得的,只不过方式更为激烈(小岗村试验更像是一场静悄悄的革命)、手段更为先进(如充分利用了互联网)、政府反应更为迅速(在没有广泛试点的情况下直接废除)而已。但是孙志刚事件仍然迎来了一个新时代,也就是“后经济”时代。

  这个“后”字蕴涵着多重意境。一方面,在经历二三十年的经济增长之后,老百姓越来越明显地意识到人的生存是多维度的,不能只用经济一个指标来衡量,更何况单单一个GDP增长也不能真实衡量经济状况。如果经济发展了,但是生存环境恶化了,法治没有实质进步,公民权利没有改善,甚至人的生命和基本尊严都得不到保障,那么我们要这种“发展”干什么?因此,老百姓开始超越先前粗放式的对经济增量的追求,越来越多地关注自己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因为只有在生命权、人身权、隐私权、财产权、选举权等基本权利得到制度保障之后,我们才能过作为人的有安全、有尊严、有价值的生活。事实上,即便是经济活动自由也是诸多宪法权利的一种。孙志刚事件之所以意义重大,正是因为它标志着公民意识从经济到人权的跨越;在取得相当程度的经济活动自由之后,老百姓越来越在乎多维度的宪法权利,也越来越多地主动起来维护属于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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