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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刘根山被浙江省公安厅刑拘,中纪委直接督办,之后数家银行状告刘根山“庭外和解”,刘根山案至今尚未有更多进展公布。
参与调查刘根山案件的不仅有浙江省公安厅,还有来自中央的高层调查人员。第三个“公路大王”刘根山倒下后,其涉及的“公路产业链”已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理财一周报记者/陈金艳
2008年6月5日,执掌茂盛国际集团,号称上海“公路大王”的刘根山,因涉嫌抽逃绍兴甬金高速公司注册资本金被浙江省公安厅刑拘。刘根山是倒下的第三个“公路大王”,之前出事的还有张荣坤和郁国祥。另外,有媒体报道刘根山涉嫌诈骗的金额高达人民币43亿元。此案至今没有完结。
事出贷款审计
参与调查刘根山案件的不仅有浙江省公安厅,还有来自中央的高层调查人员。据有关媒体报道,当时刘根山案件的专案组来到杭州进行调查,对一些可能涉案和知情的官员进行了问话,也搜集了关于案件的证据资料。
有消息称,刘根山案乃中纪委直接督办,在刘根山被捕时,浙江省内公路问题已经基本查实,主要为甬金高速绍兴段项目公司的低价转让,与1.5亿元注册资本金抽逃,从而导致1411余万元的利息损失。根据法律规定,抽逃注册资本金并非重罪,最高刑期为五年。
不过,刘根山的这次“资金腾挪术”也直接导致了时任绍兴市交通局局长蔡继东和副局长张来兴的落网。
蔡继东已经于今年5月19日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6月初被正式批捕。张来兴则在蔡继东滥用职权问题调查过程中,被牵涉进来,主要是为了查实刘根山抽逃资本金的问题。张来兴也已经于6月30日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正式立案,但尚未批捕,处于取保状态。
据悉,之前浙江省和绍兴市两级公检部门对刘根山的调查已经持续了半年多,直到今年6月初,刘根山才继蔡继东落案后被正式刑拘。
而刘根山的落网,是由一场审计开始。2007年11月,国家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在对甬金高速公路贷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审计过程中,发现了绍兴大统评估公司低评绍兴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绍兴交投)30%股权的情况,并于2008年4月29日出具了审计意见。
《审计意见》称:经测算,甬金高速公路绍兴段25年收费权的净现值至少在11.44亿元以上。绍兴交投持有的绍兴市甬金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绍兴甬金)30%股权价值至少在4.33亿元以上。
然而,这部分股权于2004年转让给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茂盛)时,价格仅为1.27亿元,该条公路转让中的国资损失在3亿元以上。
在2007年底国家审计署发现低评问题后,浙江有关部门就已展开调查。在国家审计署审计意见正式出具后,经过国务院及中央纪委重点批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随即决定对此立案侦查。
民事第一案和解告终
就在刘根山被捕后,针对刘根山的民事诉讼第一案以和解结束。
原定于7月30日上午9点至11点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共有两起,起诉标的分别是1.4亿元和1亿元,被告者是刘根山所控制的三家公司,分别是沪青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奎星置业有限公司。9点15分,审判长宋航宣布:当事双方就还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愿意庭外和解,因此暂不开庭。并表示,以后是否再开庭,则要视情况进展而定。
就在宣布庭外和解后一周,上海市政工程管理局接手了刘根山旗下的沪青平公路,而这为债权银行工商银行长宁支行吃了一颗定心丸。这也就解释了当时原告放弃申诉,选择和解的原因。但这并不意味着刘根山可以全身而退。
9月份针对刘根山被起诉达到了一个小高潮。相关信息显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状告上海茂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刘根山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于9月17日上午在二中院开庭。杭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状告上海茂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刘根山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于9月17日上午在二中院开庭。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淮海支行在9月18日起诉上海市上投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房地产有限公司。
不过这些案件到现在尚未公开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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