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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经营权出局
对于一个“路大王”而言,被人讨债,也许是稀松平常的事,但是被迫让出公路经营权或许是刘根山最不愿看到的情景。
10月7日,因受刘根山一案牵连而广受关注的上海沪青平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由上海市政工程管理局协调后出现转机。
当天,上海建工发布公告称,上海市政工程管理局同意由上海建工控股股东建工集团和上海城建集团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新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承接公司),以合理处置沪青平公司相关债务等事项为对价条件,重新获取沪青平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
在一份《关于收回上海沪青平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沪青平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的决定》的抄件中详细阐述了收回的原因:“长期以来,你公司(指沪青平公司)存在项目资本金不到位、拖欠应付工程款等违约行为,我局曾多次敦促你公司进行整改,但一直未见根本改善。鉴于上述情况,现根据有关法律及2000年10月签订的《沪青平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移交合同》的有关约定,决定收回你公司的沪青平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
这也意味着,至今一直涉案的刘根山在此公路经营上完全出局。
南环高速案等待开庭
除了上述麻烦外,在数家银行状告刘根山“庭外和解”之后,上海南环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路(下称“南环高速”)起诉刘根山旗下茂盛系多家公司案,已经进入开庭前的准备程序。
南环高速因为刘根山当初的套现退出,至今仍问题不断。而刘根山在高速公路建成前突然退出,国有公司反接烂摊子,原因至今成谜。
据了解,南环高速是刘根山投资的一条核心高速公路。2001年12月31日,上海金山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国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中机电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华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华星资产)四家单位联合投资南环高速公路项目,整个南环公路由A30公路(A4公路至新农段)、A6公路(新卫高速公路)和A7公路(亭枫高速公路)三个项目组成。
华星资产是刘根山出资15亿元的控股公司,除南环公路之外,华星持有宁波北仑港高速公路44.9%的股份。
2003年10月,上海南环高速公路进入全面施工。按照最初工程计划,2004年6月底完成跨线桥;2004年底全线结构贯通;2005年4月底全线主体工程完工;2005年6月底全线竣工通车。 但是,在公路尚未建成的情况下,刘根山意外早早退出,并由国资公司全部接盘。2005年2月16日,在上海茂盛召开的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变更决议,国有公司上海公路建设总公司被引入,并由该公司董事长担任南环公司董事长。此后,这家完全国资控股的高速公路,陷入负债累累、问题重重境地。
关于南环高速状告刘根山案件,目前已经有了进展。在本月初,有消息称,南环高速起诉刘根山旗下茂盛系多家公司案,已经进入开庭前的准备程序。
据悉,在预备庭证据交换环节中,据原告陈述,原告是上海南环高速公路的建设项目公司,被告上海茂盛是原告股东之一,其他被告则是上海茂盛的关联公司。案件性质均是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
2005年前南环高速与大股东刘根山之间复杂的资金往来也在此中“初显端倪”。原告代理人表示,一般建设公路,需要30%自有资金,70%则是通过项目公司向银行借款。
但在2002年到2005年南环高速建设过程中,第二被告(上海茂盛)却未经项目公司同意,把项目公司的银行贷款划走。而一般情况下,银行贷给高速公路建设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大股东挪作他用,涉及侵占公司财产。
此前媒体称,2003年,该项目公司长期借款8.2亿元,到2004年,长期借款已达到11亿元。而这11亿元资金是否全数投入公路建设,正是双方争论的焦点。原告认为被告需偿还这些往来款的“本金”及利息,因为这些被划走的资金是项目公司的银行借贷,具有利率成本,同时由于大股东的侵占行为对公路建设造成不利影响,需弥补损失。
而被告则认为这属于企业之间的正常借贷,不认同这些往来款性质属于大股东侵占。
在该次庭审后,法院暂未给出判决结果,等待再一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