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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存在非法用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6日 15:29  北京晚报

  9名大学生“卧底”工厂1个月发布调查报告

  本报上海专讯 由北京、广州、杭州三地9名大学生组成的调查小组,“卧底”可口可乐工厂1个月,14日他们用自己收集访问来的数据和事例发布调查报告,称可口可乐在用工方面“存在大量的派遣工和其他非正式工,这些工人干着最危险、最苦、最累的工作,工作时间最长,工资却最低而且还被拖欠甚至克扣。”

  效仿香港大学生做“卧底”

  “我们这次调查想法,源自于香港大学生的类似举动。”调查小组的负责人杨郑君向新闻晨报记者表示。

  据他所说,今年4月,一群关注内地工人情况的香港大学师生,发表五家港企有关工伤及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报告,张茵旗下的玖龙纸业被指“血汗工厂”。此事经由媒体报道,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也直接触动了杨郑君等学生的思考与热情。

  在进行了一些准备工作和材料收集之后,来自中央民族大学等高校的9位大学生花费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到珠三角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打工和调查,调查了可口可乐在中国大陆的5家装瓶厂和4家供应商,总共访问了9家工厂不同部门共80余位工人。同时他们还利用周末和国庆对部分学校附近的可口可乐装瓶厂进行了调查,最终形成了报告。

  派遣工超时加班待遇不公

  报告指出,可口可乐在中国通过非法使用派遣工故意逃避法律和社会责任,其装瓶合作伙伴和供应商严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5家可口可乐装瓶厂都存在大量的派遣工,这些派遣工处于可口可乐公司的最底层,有些派遣工连饭也吃不饱却干着最危险、最苦最累最脏的工作,工作时间最长,工资却最低,而且还被克扣。

  以广州某装瓶厂为例,派遣工每月工作时间为29天,加班时间高达140多个小时。惠州装瓶厂某派遣工人8月的工作和加班时间,分别为312小时和145小时,远远超过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而相比正式工的待遇和工作福利,派遣工的工作条件和待遇也是不甚理想。报告援引一位湖南籍派遣工的话:“我们就是可乐厂的牺牲品,这里太不公平了,可乐厂就是故意把我们甩给劳务派遣公司。”

  原供应商质疑证据

  新闻晨报记者昨天多次拨打可口可乐中国公司新闻发言人的手机,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得到可口可乐方面的回应。

  不过,一位可口可乐原供应商则向记者表达了他的观点。他表示,委托派遣公司招聘工人在珠三角劳动密集型的企业中早已有之。企业之所以选择这种方式,就是为了规避一些不想承担的责任,“虽然大学生勇气可嘉,但大学生手里究竟有多少证据,以及这些证据是否能形成这样一个结果,我还是比较怀疑,毕竟大学生不是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士。”

  “我们已经将调查报告全文发至可口可乐方,相信对方应该会给出回应。”杨郑君这样告诉记者。而对于一些网友的关心和质疑,他都代表调查组表示了感谢。不过他也透露说,杭州中萃装瓶厂已经回应了报告,但拒绝透露具体内容。“我们今晚马上要开一个讨论会,想就此事再作进一步回应。”他这样表示。

  律师解读

  同工同酬是定性关键

  “如果派遣工真的是90%以上的比例,那么显然与《劳动合同法》有所违背。”来自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的陈耀飞律师这样表示。不过他也强调,这只是一般情况,特殊情况的界定还需要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定,因此不排除用工单位举出特殊性条件来证明自己没有违法。

  陈耀飞指出,如果调研报告是真实可信的,最关键的还是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同工同酬的规定。他表示,无论是派遣工还是正式工,都应该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

  如果派遣工的合同是和用人单位的派遣公司所签,那么对于用工单位——可口可乐公司是否附有连带责任呢?对此,陈耀飞表示,从类似案件的诉讼来看,一般用人单位、用工单位都会同时被列为被告,用工单位的连带责任毋庸置疑。 李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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