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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回放
2002年2月 浙江国投受托以3.38亿元收购健力宝75%股权,张海成为健力宝新掌门人,是年28岁。
2004年8月25日 祝维沙接替张海出任其总裁职务。
2004年9月 张海被健力宝集团举报涉嫌侵吞挪用7亿元资金。
2004年11月14日 北京汇中天恒与北方亨泰从张海、祝维沙和叶红汉手中购买了除三水公投国有股外健力宝集团91.1%的股份,张海、祝维沙等人均退出董事会。
2005年4月30日 张海被检察机关正式批准逮捕。
2005年12月26日 张海上述,被告人分别为佛山市工商局、佛山市三水区工商局。张海以程序违法为由,要求法院撤销上述两被告于2005年5月19日对其所拥有的三水健康产业公司、三水正天科技公司的股权进行的变更登记行为。
2006年12月11日 三水区法院对张海告三水工商局一案做出一审判决书,三水区工商局胜诉。
2007年2月12日 佛山市中院将张海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一案进行宣判,判决张海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5年。
本报记者 张晓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