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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不排除从炼厂征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9日 17:22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钟晶晶)四部委在答记者问时已明确表示,燃油税从量征收,“征税多少只与用油量相关”,也即在消费环节征收。但昨日中石油相关人士透露,也不排除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

  方式1 生产环节征收

  优点:税源稳定

  缺点:石油公司为消费者买单

  “征求意见稿并未就燃油税的征收做出明确说明,消费税在征收环节具体如何执行,还未进入操作环节。”中石油内部中层管理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很有可能在炼油厂出厂环节征收”,他分析,成品油的销售并不完全集中在终端消费环节,通过加油站加油机对外销售,还有很大一部分成品油是通过小额配送和集体用户直接从炼厂提走,因此,如果单纯从加油站征收会漏掉很多重要消费群体。

  据了解,目前我国的消费税采取由出厂环节征收。以汽油为例,现在每升汽油征收消费税0.2元,由石油公司在成品油出厂环节替消费者向税务部门上缴。这种征收方法比较简便,可保证税源。但石油公司认为,在消费税每升由0.2元上涨到1元后,公司代征的消费税将大为上升,而由于成品油由炼厂到销售终端存在自然挥发,因此公司将难免承担损失。此外炼厂出厂的油品不一定可以全部售出,因此也会出现石油公司为消费者买单现象。

  方式2 消费终端征收

  优点:技术成型

  缺点:可能滋生倒油现象

  据了解,由于政府早已研究燃油税方案,早在四五年前,税务总局就要求国内的加油机生产商生产税控加油机。目前国内规范的加油机基本上都是税控加油机。这种加油机通过软件设计,技术难度并不大,可以设置税率,税务局可以实时监控。

  “以前消费者并不了解,油价中含有消费税,但此次消费税在消费终端征收之后,就可以在油票中清楚看到自己缴纳的消费税。这样将避免消费者更深误解石油企业,认为高油价是石油公司造成的。”中石油一位内部人士表示。

  但也有业内人士担心,在消费环节征收后,有可能造成价格双轨制,产生一种炼厂出产的不含税油和销售终端含税的油品,由此滋生倒卖油品的现象。

  “如一些企业可能会以农业等特殊行业用油的名义向石油公司多申报油品使用量,再把这些油品卖到社会上。”上述中石油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表示,在征收消费税后,政府将加强监管,打击虚假销售偷逃税款、油品走私、经营假冒伪劣油品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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