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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影响不大
另一方面,《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也与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紧密相连。
《方案》指出,国内汽、柴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后和合理利润确定。将现行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最高零售价格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并将原流通环节差价中允许上浮8%的部分缩小为4%左右。
殷孝东认为,“此套成品油定价机制实际是曾经提出但一直没有实施的原油成本法和最高零售价格的结合。”
2007年2月,“原油成本法”在业内已经是个公开的秘密。该方法是以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三地原油价格为基准均值,加炼油成本和适当的利润空间及国内关税、成品油流通费等,共同形成成品油零售基准价。
但之后由于国际原油价格一路高涨,“原油成本法”并未实施,国内成品油价仍以国家调控为主。
殷孝东表示,《方案》在2009年1月1日实施后,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也就又向前迈出一步,对于理顺成品油市场价格机制具有意义。
“但定价机制的具体细节暂未公布,具体对两大集团影响如何有待观察。”殷孝东指出。
此外,燃油税行将出台,也给中国未来的石油消费以及汽车等相关行业带来了一定影响。
殷孝东认为,在维持当下成品油价格不变的基础上计算,此次燃油税税率大约在14%-18%左右。和市场此前预计的30%税率来讲,是执行了一个低额税率政策。
“而对私家车来讲,并不会带来用车成本的上升,因此对汽油消费影响不大,而对以物流和交通运行的柴油消费量来讲,目前的从量计征的消费税会增加用油成本,对柴油的消费有一定的抑制。”殷孝东表示。
李国洪则认为,由于中国石油消费并非集中在交通运输行业,加之石油消费价格弹性较低,燃油费改税对石油消费整体影响不大。“保守测算2009年中国的石油消费仍然可以达到4.6%的增长率。”
国信证券分析师赵雪桂则认为,由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大幅降低,预计出厂价格和终端零售价格仍有一定下调空间。在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的基础上,终端零售价格下调,将大幅降低汽车使用开支,对行业需求有一定推动作用。
另外,赵雪桂还表示,“此次改革将加大出租车行业和客运行业的运营成本,如果没有政府进一步的补贴,两个行业的盈利将受到冲击。” (稿件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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