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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改革又传新说法 燃油消费税或将现身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9日 13:54  东方早报

  核心提示:燃油税费改革昨天又传出新版本,据新华海外财经报道,中国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讨论方案提出直接提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称为燃油消费税,不再单独出台燃油税。

  燃油税费改革昨天又传出新版本,据新华海外财经报道,中国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讨论方案提出直接提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称为燃油消费税,不再单独出台燃油税。

  该媒体称,中国成品油价格将继续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将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改为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出厂价格为基准,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并允许上浮4%。当国际原油价格低于80美元/桶,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同步调整;当国际原油价格高于80美元/桶时,扣减加工利润率计算国内成品油调价额;当国际原油价格高于130美元/桶时,国内成品油价格另行确定。

  报道称,改革总体思路则按照“适当降价、理顺机制、撤销站点、减轻负担、保持稳定”的原则。中国将按照替代加补偿并考虑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设计税率。报道还透露,燃油税费改革内容还包括,从2009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可减轻社会负担1632亿元,其中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减负1372亿元,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减负26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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