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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快递一周收两罚单处境两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8日 14:51  经济观察报

  刘伟勋

  在中国市场大打低价牌的快递巨头美国联邦快递公司 (简称 “联邦快递”),进退两难。中国的邮政部门一周内对它进行了两次耐人寻味的处罚,这是跨国快递公司进入中国20多年来第一次领到罚单。

  更令它尴尬的是,联邦快递向邮政部门提交的备案资料日前被退回,理由是不具备经营中国国内快递业务的资质。如果这一点被更权威的政府部门认定,联邦快递谋划经年并巨资投入的国内快递业务,将处于违法状态。

  在曾经一团混战的市场上,竞争对手们已经开始联手阻击这个全行业的“敌人”。他们已经达成默契,不会跟进降价,还在酝酿以“产业安全”的名义做出更有力的回击。

  这似乎是联邦快递没有预料到的。而这个刚刚展开第一回合的棋局,考验的不仅仅是一家急于抢占中国市场的跨国企业。

  微妙的处罚

  国庆后的第一周,联邦快递国内快件的货量继续飙升,6月份开始的新一轮大规模降价开始显现成果。该公司发给本报的采访回复中称,“我们得到了客户的积极反馈。”

  监管部门却发出了不同的声音。一周之内,来自天津和四川邮政管理部门的两张罚单,开给了忙碌中的联邦快递分公司操作中心。

  10月13日,国家邮政局网站在首页显著位置发布的两条新闻显示,天津市和四川省邮政执法人员分别在10月8日和10月9日进行的现场执法检查中,发现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违法寄递信件,上述两家分公司的负责人承认了违法事实,邮政部门对这两家分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按照1987年开始实施的 《邮政法》第八条的规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1990年颁布《邮政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信函是指以套封形式传递的缄封的信息的载体。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是指以符号、图像、音响等方式传递的信息的载体。

  这意味着除非受到邮政委托或国务院另有规定,国内外快递企业均不能在中国经营信件的寄递业务。《邮政法》这一专营规定,也是邮政部门以往查处民营快递公司违规经营的主要法律依据。

  本报获悉,天津市邮政执法人员10月8日对联邦快递天津分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当场查获了14件违法收寄的信件。次日,四川省邮政管理局在对联邦快递成都分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现场查获了该公司违法经营的信件6件。

  随后,邮政部门对联邦快递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天津市邮政执法人员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在期限内纠正违法行为,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四川省邮政管理局要求立即停止经营信件寄递业务的违法行为,责令该公司将违法收寄的信件退回用户,并罚款人民币3000元。

  对于分公司被罚事件,联邦快递10月16日回应本报称,(公司)正在就此事宜和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以确保公司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据快递行业资深人士介绍,由于法律对“信函”的界定相对模糊,而且文件类快件的利润率较高,快递企业在开展业务时很难避免收寄信函,包括联邦快递在内的跨国快递公司也不例外。不过,四大国际快递公司自从上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以来,从未因违规经营信函而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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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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