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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浙江频道9月23日电 (记者郑黎)浙江省宁波市一家房产公司,为摆脱经营困难,采用非法手段,疯狂吸取公众存款达7000余万元。近日,宁波市北仑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冯本祥获刑8年,并处罚金250万元。
无序扩张 引发财务危机
现年62岁的宁波北仑第一建筑公司负责人冯本
祥与外商合资,成立了宁波泰山房地产有限公司,由冯本祥任董事长。过几年,为了让儿子能够增加"锻炼"的机会,他以"岁数已大"为由,辞去了职务,让大儿子接替担任公司董事长,但实际上冯本祥并没有真正放权,公司里大事小事还是他说了算。
公司创办之初,经营势头不错,冯本祥赚钱心切,接连推出了几个新项目,由于公司本身实力不足,新项目经营不善,公司很快出现了财务危机,董事会和投资合作伙伴几次开会研究,决定将"融资"重任委托给能说会道、颇有一些活动能量的冯本祥全权操作。
铤而走险 非法吸收存款
当时泰山公司在北仑有一个房产项目"君临江南",尚未允许预售,冯本祥觉得如果按常规办,公司资金链快断了,肯定不行,只有出奇招才能"反败为胜"。他决定以出卖"君临江南"房产的名义,对外放出"诱饵",凡是现在能提供现金者,在将来房产销售时给予大折扣优惠,与此同时,他还以年回报达3分以上的高额利息向社会上大量借款,筹集资金。
当时,恰逢楼市火热时期,房价不断攀升,社会上很多人为了能买到一套价格优惠的房子,争着把自己的"购房款"预付给冯本祥。还有人在高额利息的诱惑下,也纷纷拿出钱来。
这样,在冯本祥的一手操作下,短短数年间,宁波泰山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预售楼盘、公司融资等名义,共吸收社会资金7000余万元。
窟窿难填 被迫投案自首
然后,由于泰山公司摊子铺得太大,尽管冯本祥费尽心思搞来了几千万元非法资金,仍难维持公司正常运转,而且饮鸩止渴,高息集资所需的利息,也是企业的一大负担。无奈之中,冯本祥决定做假账,偷逃税款。在此期间,泰山公司不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偷税额达240余万元。
然而,非法集资、偷逃税款,冯本祥各种手段用尽,泰山公司仍然摆脱不了困境,濒临破产边缘。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他选择了向警方投案自首。去年9月,冯本祥以涉嫌职务侵占犯罪被依法逮捕。
公司犯罪 主管承担刑责
泰山公司的行为属于法人犯罪,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冯本祥作为泰山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承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偷税罪的刑事责任,鉴于冯本祥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属自首,被告单位泰山房产公司也视为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
近日,北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宁波泰山房地产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偷税罪,判处罚金270.2万元。冯本祥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50.2万元。
宁波大学法学院张兆松教授表示,现在一些房产公司为暴利所诱惑,空手套白狼,非法集资融资,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也跌入了犯罪的泥潭。张兆松说,一些人认为,公司违法是集体违法,法不责众,这是误解,凡触犯刑律,无论是单位和主管人员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泰山公司和冯本祥就是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