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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异的信用证融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1日 02:50  第一财经日报

  诡异的“信用证融资”

  记者调查得知,“中盛粮油案”涉及的信用证(进口)押汇业务,可以分为传统的“信用证融资业务”和牵连到代理商的“信用证诈骗”。

  前者的操作相对简单,也是王伟早期使用的主要模式。宁波杉科或浙江协凯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一般期限为3个月),以该额度购进相应数量的棕榈油,然后以低于或等同于市场的价格迅速卖出,一般这个周期最快只需半个月。在剩下的两个多月里,这笔资金可以用作他途,只要在信用证还款期限前归还资金即可。

  最为“高明”的是,如果王伟的企业能够持续不断地开立信用证、进口棕榈油,使棕榈油的流转维持稳定,进而能够按时还款,就相当于拥有了一笔可以“长期使用”的资金。这笔资金如果能找到好的投资渠道,使投资盈利能够超过信用证业务涉及到的费用、利息等,就等于做了一笔“划算的买卖”。

  据知情人士透露,依靠房产中介业务发家的王伟并没有太多自有资金,他后来的业务扩张主要依靠的是信用证融资和民间借款。而为了使这笔融资能够迅速产生好的收益,他介入了目前“最为暴利”的民间借贷市场。去年又进行了上海商业地产的投资,以及收购天津中盛粮油,令资金链走上了一条危险的道路。

  “这种依托于信用证融资和民间借款的扩张模式是非常危险的,一旦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容易使资金链断裂。”一位熟悉信用证业务的人士告诉记者。

  知情人士透露,王伟在控制天津中盛粮油后,渐渐因为资金链紧张的原因,开始了“信用证诈骗”的伎俩,而这相对于之前的信用证融资业务已经属于“非法集资”行为。

  据介绍,其主要的操作模式是,宁波杉科或浙江协凯表示要进口棕榈油,但自称信用额度不够,向国内具备开具较大信用证额度资质的进出口代理商借用额度,以贸易额1%的费用支付代理费,并负担信用证业务有关的预付资金及一切费用。由代理商在商业银行开立信用证,买进棕榈油,然后存入天津中盛粮油仓库。而作为天津中盛粮油实际控制人的王伟,再“授权”销售部门将这些油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出,从而快速套现资金。

  “如果知道天津中盛粮油与宁波杉科、浙江协凯等是一伙人,代理商肯定不会上这个当。”知情人士表示。

  王伟或许正是通过这样一系列手法,利用信用证进行“非法”融资,骗取了大量资金以填补其“资金窟窿”。

  宁波银监会:这是企业间行为

  其实,在外贸行业中,利用信用证进行短期融资并非一件新鲜事。

  在外贸行业中,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各外贸公司均根据银行评估后分配信用证额度,在信用证额度范围内从事贸易行为。然而,记者从多方获悉,由于各公司规模以及部分公司在某个阶段经营的业绩的出入,经常会出现某个公司信用证额度不够用或者某个公司信用证额度使用不完的情况。

  于是,这些多出来的信用证额度如此成为这个行业中最稀缺的资源。租借信用证市场油然而生。

  那么,为什么在信用证租借市场如此猖獗之时,却没有看到监管部门的身影呢?宁波市银监会相关人士表示,他们监管的范围只是银行,而企业间的这种信用证租借行为并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之内。记者询问之前是否出现过类似纠纷事件,对方称之前并未发生过,并强调这属于民间自身的借贷行为。

  对于押汇逾期的,银行应督促申请人尽快偿还本息,并按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逾期的有关规定加收罚息,同时可以停止授信额度的使用和采取相应法律手段。畅远 亦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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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调查
1.如果天津中盛相关责任人王伟被逮捕,您认为盗油事件10亿元经济损失能否追回?

不能
不好说

2.此次盗油事件中期货客户未受损失,您认为目前期货市场对实货交割环节的风险保障措施是否充分?
充分
不充分
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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