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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庆后绿卡事件:幕后人委托美国移民律师报料(3)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0日 05:06 21世纪经济报道
仅有其四弟宗宇后(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诚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没有在美国居住的记录。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宗宇后所在的这家公司也是娃哈哈包装的供应商之一。 自然,上述绿卡与福利号的获取,与宗馥莉出国读书也存在密切联系。 在调查宗庆后绿卡相关情况的过程中,记者在网上了解到,位于加州市的一处住宅——其此前被证明为施幼珍与宗馥莉共同拥有的房产——正处于出售的状态。 记者随即联系到负责此次出售的房产代理商Sabrina,被告知目前这个房子正处于60天escrow(过户)程序期——在美国,买家如果确认要买房子,先要对房子进行检查,还要办理贷款,这两样办好了就可以确认购买这个房子——过户期到7月25日截止。 Sabrina 介绍,屋主是从中国国内来的,以前是因为有小孩在此地读书而购买了房子,现在孩子已读完书回去,所以要把屋子卖掉。这个房子已经空置了两三年了,但是家具都还在里面。目前新买家是从拉斯维加斯过来的两名华裔医生。 Sabrina还表示,圣马力诺华人较多,一是因为这里的学校在南加州是数一数二的;另一方面,是得益于这里的社区规划,房子也都保养得非常好,所以吸引了很多华裔。据美国人口调查局的数据,圣马力诺2000年人口12945人,其中亚裔人口占40%。 根据早前报道,宗馥莉正是初中毕业之后,前往美国,进入位于加利福尼亚洛杉矶的圣马力诺高中。此后,宗馥莉又进入洛杉矶的Pepperdine University(佩珀代因大学)主修国际贸易。 据悉,该处房产目前售价为268万美金。 美国税规 有在美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宗庆后在美国每年有通过其税务顾问进行申报,不过数额很少。目前记者尚未获知宗庆后在美国每年申报的具体数额。 尽管如此,宗庆后的美国绿卡身份,还是让他面临在美国申报所得收入的潜在麻烦。 一位熟悉美国税法的美国律师告诉记者,“绿卡”持有人与美国公民一样是美国税收上的居民,因此,应申报其世界范围的所得。 如果持有绿卡的外国人在国外已经按照该国税率缴纳完税款,那么只需向美国方面提供相关缴税证明,即可免相应数额的纳税义务。通常而言,两国间的税率并不一样,因此,同样收入,在美国之外的其他国家纳税数额如多于美国,则不再补缴;如少于美国,则还需要补缴。 另一种情况是,当两国间签有双边税收协定,那么该人士可以选择在其中一国纳税。但他表示,这项条款的实施,需要纳税人每年都向两国政府提出申请并得到同意。否则就面临双边申报。 据了解,中美两国在1984年就签订了双边税收协定,主要目的就是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除了对上述双重征税问题予以规定外,还规定协议两国间具有情报交换的义务,特别是防止税收欺诈、偷漏税的情报。 该律师认为,一般来说,如果该持有绿卡的外国人在自己的国家被认为存在长期未如实申报并未按时纳税的行为,而该国家与美国有双边税务协定,存在信息共享,那么一种可能是该人士在美国也没有如实申报和纳税,而另一种可能则是该国政府不认可在美国的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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