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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部水稻主产区调查:粮农不愿再种(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1日 10:06 经济参考报
黑龙江东部水稻主产区调查之二:农民为啥不买保护价的账 虽然国家已对水稻实行保护价收购,但由于托市收粮价格偏低,造成水稻余粮销售缓慢,农民惜售。黑龙江水稻主产区基层干部群众认为,有关部门应采取增加补贴、适当调高水稻最低收购价的方式,保护农民种稻积极性。 虽有保护价销售仍然不畅 虽然国家在黑龙江实行保护价收购水稻已有三个多月时间,但记者在黑龙江东部的水稻主产区走访时发现,农民手中仍有大量水稻等待出售。鸡东县鸡东镇古山子村书记段世一说,全村一共有水田3060亩,去年水稻平均亩产约1100斤,但截止到3月初村里的水稻只销售了20%左右。鸡东县粮食局副局长于德清告诉记者,鸡东县2007年水稻种植面积34.5万亩,水稻产量约19万吨,截止到2月底,全县粮食部门只收购了1.4万吨水稻,其中托市收购水稻只有8100吨,全县仍有15万吨左右的水稻积压在农民手中。 黑龙江省粮食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月25日,黑龙江省水稻余粮销售161.7亿斤,仅占商品粮的64.2%。据七台河市粮食局计调科科长李祥奎介绍,七台河市去年水稻产量约11万吨,全市八家粮库截止到3月初共收购水稻4.5万吨,其中托市收购水稻仅有1.7万吨左右。桦川县是黑龙江省的水稻主产区之一,2007年全县区域内水稻总产量约50万吨。桦川县粮食局局长曾宪凯告诉记者,截止到3月初,全县三个执行托市收购的粮库收购水稻约为7.2万吨,全县共有100多家稻米加工厂,可转化水稻30万吨左右,农民手中仍有10万吨左右的水稻待售。 “托市”粮库敌不过民营米厂 一些承担托市收购任务的粮库负责人告诉记者,与去年秋天水稻的开秤收购价格相比,保护价能使农民平均每吨水稻多收入百元左右,所有托市收购粮库资金充足,敞开收购,并且积极为农民提供卸粮等服务,但很多农民仍对保护价不买账。为追求高粮价,很多农民将品质好的水稻优先卖给民营粮食加工企业,把剩余的水稻卖给粮库,影响了保护价收粮的质量。 桦川县第二粮库是一家托市收购水稻的粮库,粮库主任车仁君告诉记者,粮库覆盖范围内的水稻产量约为30万吨,粮库目前托市收购水稻量只有三万吨,春节过后平均每天的收粮量不足50吨。记者3月4日上午在这家粮库看到,虽然粮库敞开收粮,但在记者停留的近一个小时里,并没有农民前来送粮。黑龙江省桦川付士米业有限公司与桦川县第二粮库只隔一条马路,记者在这家民营粮食加工企业的收粮登记簿上看到,4日上午共有六户农民前来送粮,有的农民一次就送来40多吨水稻。付士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王金说,从去年10月下旬到今年2月初,企业共收购水稻7.3万吨,春节过后企业平均每天的收粮量都在200吨左右。 记者在付士米业采访时,随机询问了几个前来送粮的农民。黑龙江农垦建三江分局红卫农场农户李明告诉记者,他此前曾把粮食送到农场附近的一家托市收购定点粮库,检验后给出的价格为0.76元/斤,而同样的粮食付士米业给出的价格为0.825元/斤。虽然红卫农场距离付士米业有260多公里,超出了正常的送粮距离,但李明去年共收获了200多吨水稻,除去运费后能多收入一万多元。农垦建三江分局七星农场农户陈印德说,民营企业的水稻收购价格高,而且以质论价不欺骗农民,农民都愿意把好粮卖给民营米厂,只有民营米厂不收或品质一般的粮食才卖到粮库。陈印德用卡车拉来了40吨粮食,经检验后付士米业给出了他0.84元/斤的收购价,一车粮食就能让陈印德多收入4000元左右。 保护价应保障农民种粮收益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虽然国家宣布粳稻的最低收购价格将适当上调,但受生产资料大幅涨价影响,这个价格仍然低于农民的心理预期。农民按保护价卖粮无利可图甚至赔钱,这是农民拒绝保护价的主要原因。 一些民营水稻收购企业负责人认为,农民之所以愿意把粮食卖给民营米厂,主要原因是民营米厂价格高,更重要的是民营企业收粮以质论价,杜绝了国有粮库收粮中可能存在的“人情粮”、“关系粮”现象,能让农民放心卖粮。 黑龙江水稻主产区基层干部群众建议,黑龙江是国家重要的水稻商品粮生产基地,保护黑龙江稻农的种粮积极性,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应在核算黑龙江农民今年种稻成本的基础上,调高水稻最低收购价格。此外,国家针对水稻销区的补贴政策应适当向产区转移,增加稻农收入,使保护价真正让农民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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