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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迷雾笼罩格力房产借壳上市路(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0日 04:33 第一财经日报

  善意“第三人”之争

  2月2 日,海星科技发布澄清公告称,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认为:南科公司的诉讼请求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格力房产是善意第三人,是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行政诉讼的结果如何,均不影响格力房产对该土地行使使用权人的权利。

  但吴纬国并不认同上述理由,“格力集团取得的房地产权证明显然不符合作为善意第三人的前两个条件。格力集团对整个格力广场的产权纠纷是知情的。”

  按照《物权法》第106条规定,对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受让人是善意的,即是不知情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已经登记。

  “2004年中,格力集团曾派人来咨询转让土地的可能性,故对于我司合法拥有涉案土地应是知情的。” 吴纬国说。

  记者掌握的材料显示,珠海市国土局是在2005年8月20日通过了的珠国土字[2005]516号《关于收回珠海南科单晶硅有限公司石花西路北侧工业用地的决定》。但颇为曲折的是,吴纬国却称:“直到2007年7月24日,珠海市国土局才以留置送达方式递交给南科集团上述收地决定,然后我们才提起行政复议。”

  也正因为此,格力房产在2007年3月12日取得该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7年7月,格力房产还曾将包含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方案拿去参加全国评选,并获得“中国最具品牌创新价值示范楼盘”奖。到2008年1月15日,格力地产取得上述地块房地产权证。

  “我们是2007年7月24日才接到国土局送达的《征地决定》,之后,2007年9月11日及2007年12月19日我们先后提出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期间,格力房产却能拿到这块地的产权证书,这让我们觉得不可理解。”吴纬国说。

  时间仅仅过了半个月,2008年2月1日,刚刚拿到该地块产权证的格力房产,对外公告将资产置入海星科技借壳上市。

  为什么时隔2年,南科公司才接到国土局的收地决定,在格力房产提供的一份材料中透露:在2005年8月20日珠海市国土局作出收地决定5天后,25日,国土局曾告知南科集团关于收地事宜,并要求派员到国土局签收收地文件。之后,南科集团当日委派工作人员到国土局,国土局向该工作人员出示了收地文件,并告知该工作人员若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该工作人员拒绝签收并离开。

  崎岖上市路

  公开资料显示,格力房产成立于1991年7月。2001年底,珠海市把珠海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归并到格力集团。合并了特区房产公司后的格力房产,一度是珠海市最大的房地产公司,地产业务在珠海当地具有相当实力。

  格力集团旗下负责地产开发的公司分别是格力房产和格力置盛,也是此次拟注入海星科技的资产。其中,格力房产注册资本约1.27亿元,截至2007年底,格力房产总资产已超过10亿元,去年1~10月,主营业务收入16096万元,净利润为70841万元,其中主要为减持格力电器股票取得。

  格力房产其实早就有上市的计划,2003年格力集团入主香港环球动力后,格力集团原董事长徐荣以及梁建华开始整顿环球动力的房地产业务,此间曾传出格力集团将旗下房地产业务逐渐装入环球动力的消息。不过,之后格力集团曝出30亿元资金黑洞丑闻,相关房地产板块的重组也宣告搁浅。在那之前,格力房产在中山、澳门、香港、珠海、广州就已遍布物业。

  格力房产高层之前也曾表示,未来5年,格力房产将加大在房地产领域的投资,使销售额和利润的年递增速度不低于30%,成为格力集团又一大支柱产业。

  知情人士认为:“格力房产上市已是运筹已久的事情,之前更是经历了财务危机、高管变动的波折,现在已是势在必得。”该人士同时透露,“南科案现已得到珠海市有关领导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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