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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典当就像走钢丝(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6日 15:56 中国经营报

  由于房屋变现容易,价值大,利润又相对较高,加上对未来房产市场的乐观估计,不少典当行都看中了房屋典当这块市场。自然,房屋在典当行的典当物品中所占比重也越来越大,大多典当行在每月的营业额中,房屋典当占了50%以上,而每笔业务每月的收益都在6%以上。

  法律不承认典权是物权

  目前出现的房屋典当热显然与房市“拐点”相关,房价在区域内的下降幅度明显,但一旦房价反弹后,对于典当行和房主来说都面临着新的问题。

  房市“拐点论”让典当行坐拥丰厚利润的同时,各方也对典当的风险表示担忧。

  与银行房屋抵押贷款不同,房屋典当“成交”时,一般要将典当房屋转移给典当行占有、使用和收益。而典当关系建立后,原房主依约定或法律规定逾期不赎回的,可作“死当”处理,由典当行取得房屋所有权。这对抵押房主来说风险非常大。

  即使这样,典当行仍认为自己风险颇大。由于近期楼市降价潮中大多是地段不好、有价无市的楼盘。一旦典当行对房屋估值发生偏差,而房子成“死当”后就容易导致贱卖,甚至卖不出去。“这样的话,我们的资金周转就会大受影响,甚至亏本。”谢军认为,大多数情况下典当行无法摸清被当房屋是否有债务纠纷和费用纠纷,从这一层面上讲难以避免“死当”的发生。

  “房屋资产虽然价值较大,但由于缺乏一套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典当行仍然有较大风险。”他说。武涛也认为,目前出现的房屋典当热显然与房市“拐点”有关,在现行宏观政策的调整下,房价在区域内的下降幅度明显,但一旦房价反弹后,对于典当行和房主来说都面临着新的问题。

  对于急需资金的房主来说,典当虽然是一条捷径,但由于利率和费用加在一起很高,如果到期筹集不齐利息,超过期限5天,房屋将被作“死当”处理,风险极高。根据典当行的抵押合同,客户一旦超出当期,典当行有权处理抵押物。但处理的溢价归谁很难界定。即使在抵押期间,由于使用权和收益权都交由典当行处理,一旦发生房屋损坏,其程度和责任都难以评判。“如果遇上信誉不好的典当机构,故意损坏房屋和设备,造成纠纷,拖延当期,房主就苦不堪言了。”

  据四川盛凯律师事务所王凯律师介绍,典当房屋所面临的风险确需层层算计,特别是没有经过公证的抵押行为,如果典当房子的房主没有诚信,很有可能将房产证挂失。而对于房主来说,目前的法律中不承认典权是物权,得不到等同物权的法律保护。一旦发生典当风险,典当行经济损失难以挽回。

  当然,按照谢军的介绍,目前典当房屋业务发生“死当”的情况还不多。“由于不动产的保值能力和可能出现的溢价能力,大多典当者都会在当期内还清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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