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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回应技术泄密案:员工聘请符合法律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 05:3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周渝 成都报道

  长虹集团下属公司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昨日发布一份声明称,公司郑姓员工系前韩国LG公司职员,但该员工从未向公司提供过任何与LG公司有关的资料。

  针对日前有媒体报道的关于“长虹卷入LG等离子机密技术泄密案”一事,今日长虹集团下属的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发布声明对此进行回应。

  声明称,长虹PDP项目于2005年开始筹建,在对该项目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通过与彩虹集团合作并收购韩国ORION PDP公司,已经掌握PDP关键技术知识产权。其中韩国ORION PDP公司拥有一支十余年从事PDP研发的技术团队,并拥有数百项PDP技术专利;公司北京研发中心具备十余年的PDP研发经验,成功开发了42″-60″系列PDP显示屏,掌握了PDP屏研发的核心技术,拥有近200项重要关键的PDP专利,培养了一支优秀的技术人才队伍,完全具备自主研发、自主建设该项目的能力。

  在声明中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表示,郑基硕先生确系原韩国LG公司职员,公司聘请郑基硕先生完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并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在此之前,虹欧公司PDP工厂建设设计、工艺方案、设备采购规格等早已确定。郑基硕先生在虹欧公司工作期间,从未向公司提供过任何与LG公司有关的资料。

  长虹表示,平板电视已被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重点发展产业,虹欧PDP项目自开工以来进展一切顺利,不会受到此事影响。

  据了解,此事源于一篇《LG电子前高管被诉向中国公司出售技术机密》的外电报道,该报道称,韩国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厅向当地法院提交诉讼,控告LG电子一名前职员郑某和两名下属偷取和泄露PDP等离子显示屏的机密技术予一家中国公司。尽管没有点出这家中国公司的名字,但此后部分媒体报道称业内推测该中国公司是长虹集团下属的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C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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