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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R:争夺Gucci成就行业老三的地位(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1日 14:12 《新财富》

  PPR暗渡陈仓获Gucci集团控制权

  充当白武士获40%股权

  在LVMH嫌Gucci集团股价太高时,PPR却与Gucci集团暗中接触。1999年3月19日,Gucci集团宣布与白武士PPR结成战略联盟并向PPR发行3900万新股,这一数量几乎是LVMH持股数的2倍,交易价格是75美元/股,交易额总计花费29.25亿美元。而LVMH的股权则进一步被稀释到20%。虽然在荷兰法院的调查环节,LVMH已向法庭申请撤销Gucci集团向第三方发行新股的程序,由于Gucci Stichting的股份已经冻结,故法庭拒绝了LVMH的申请。而PPR被允许将股权增至42%,但不允许在5年内继续收购Gucci集团的股份。

  然而在Gucci集团与PPR达成的战略投资协议中,PPR获得最多收购10.1%剩余股份的权利,这样无论LVMH增持多少股份,PPR至少可以50.1%的股权比例居于控股地位。如果LVMH发出收购要约,PPR可以选择卖出股份或者要约收购所有股份。而且,PPR获得9名董事会成员中的4个席位,拥有对主席的否决权。在董事会中新成立“策略和金融委员会”,PPR获准指派5名成员中的3名,而且公司重大的财务决定在提交董事会前必须先提交到该委员会审核。

  LVMH棋输一招,不得不发出收购要约,以81美元/股或85美元/股(如果对PPR发行的股份无效)的价格收购剩余所有股份,但Gucci集团拒绝了。之后,LVMH又发出几次收购要约,最后一次是在1999年4月7日,收购价格提高到85美元/股(除Stichting的股份),并提出如果Gucci集团放弃白武士PPR,交易价格是91美元/股。4月8日,Gucci集团召开董事会,拒绝了LVMH的要求,因为Gucci集团和PPR先前订立的协约规定,如果出现购买25%以上股份的收购者,PPR可以不受中止协议的约束继续收购Gucci集团的股份。4月19日,Gucci集团提出可以接受的交易价格是88美元/股,而LVMH不同意。LVMH仍处于被动,其考虑到Gucci集团同时在纽交所上市,所以也必须符合纽交所的规定,如果Gucci集团违反纽交所规定的可能失去上市资格,那么Gucci集团与PPR的交易行为自然就会被撤销。在LVMH看来,Gucci集团的行为明显有悖于“禁止公司未经股东会同意擅自发行20%以上的股份”的规定,但是PPR的说法是,纽交所规则允许外国公司利用本国规则保护自己。

  1999年5月27日,荷兰上诉法院做出了终审判决:第一,Gucci集团设立Stichting属于行为不当;第二,Gucci集团向PPR大量发行股份属于行为不当,Gucci集团违反了民法典第2条第8款的规定,该条规定公司必须按照“合理正当”的原则行事。结果对LVMH似乎是好消息。但是,法院并没有判决撤销Gucci集团与PPR的交易。故LVMH上诉至荷兰最高法院。LVMH请来荷兰投资者协会和法国保护中小投资者协会助阵,后者认为向Stichting和PPR发行股份必须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然而这无济于事,因为Investcorp在1995年的相关安排,使得Gucci集团发行股份获得了股东的授权。

  逼退LVMH

  2000年10月,荷兰最高法院认为上诉法院公司庭未经过正式调查就做出决定的做法不合法,于是LVMH再次申请上诉法院公司庭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2001年3月,上诉法院同意,2001年9月,调查小组作出了调查结果。经过反复磋商,LVMH最后同意将Gucci集团的股份转让给PPR。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PPR以94美元/股的价格收购LVMH持有Gucci集团股份中的1/3,即857.9337万股,这样PPR持有Gucci集团的股份超过50%。第二步,2003年12月Gucci集团向除PPR之外的所有股权派发7美元/股的特别股息。第三步,PPR于2004年4月以101.5美元/股的价格收购剩余所有的股份。最终的交易价格是94美元/股(去除7美元/股的股息)。PPR收购Gucci集团的总代价为88亿美元。

  Gucci成就第三大奢侈品集团PPR

  在获得Gucci集团股权的过程中,PPR即协助其大力收购其他奢侈品牌。Gucci集团先收购了圣罗兰时装公司和圣罗兰化妆品公司,后者旗下拥有YSL、梵克雅宝、Oscar de la Renta、芬迪及杰尼王等品牌香水系列的专营权;1999年,Gucci集团购入了意大利皮鞋公司Sergio Rossi 70%的控制权;2000年5月,Gucci集团收购了全球历史最悠久的珠宝、钟表及香水品牌宝诗龙,同年的12月,Gucci集团收购英国时装品牌Alexander McQueen51%的股份和美国名表生产商Bédat & Co.。 2001年,Gucci集团与意大利著名皮具公司Bottega Veneta签订收购协议,正式收购该公司66.7%(其后增至78.5%)的股权。同年,Gucci集团与Stella McCartney宣布达成协议,共同发展以斯特拉麦卡托尼为名的全球性品牌,并以销售女性服装及配饰为主。2001年7月,Gucci集团与法国时装名牌巴黎世家(Balenciaga S.A.)达成协议,收购该品牌91%的股权。就这样,Gucci集团一步步实现了集团化经营,也成就了PPR全球第三大奢侈品集团的地位。财报显示,Gucci集团旗下各奢侈品牌2006财年的营业收入占PPR集团总收入的19.9%,经营利润占比达到42.7%。但在Gucci集团中,核心品牌Gucci仍扮演着领导角色。数据显示,2006财年Gucci集团的营业额是35.68亿欧元,Gucci就贡献近60%,即21.01亿欧元,Gucci6.12亿欧元的营业利润比Gucci集团还高出4700万欧元。即除Gucci外其他9个品牌总体上是亏损的。

  进一步分析其子公司:除了Gucci和Bottega Veneta、宝诗龙、Bedat & Co外,PPR拥有的奢侈品牌大多是时装和化妆品,这几个品类在奢侈品中营业利润率较低的,2007年收购进来的Puma也是服饰公司。参照LVMH、历峰的业务架构,PPR以低营业利润率的服饰为主的业务架构不合理,对高营业利润率的珠宝、手表、皮具、烈酒等部门配置太少(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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