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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公司老板:办公室不悬挂营业执照是行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3日 09:55 法制日报

  新疆乌鲁木齐市托运行业近来频频发生货物丢失、托运不到位、理赔困难、员工迟迟拿不上货单提成等现象。记者就此暗访发现:一些经营者纷纷以挂靠经营、信息公司、隐蔽经营的面目出现,他们通过租用小型办公室的形式,雇用若干业务员,几部电话、一张桌子、一座小型仓库就能成为招揽生意的全部资本。

  一些不了解业内实情的客户,将货物托付给“黑户”,一旦老板关门歇业,索赔难、找人难成为他们面临的首要问题。而由于缺乏法律制约,加之分布零散监管乏力,该行业正处于“自行发展”的阶段。

  业内爆料:一年半之后货物仍未送达

  日前,乌市从事托运行业的一位业务员石琼(化名)向记者反映:2006年6月,他正式成为一家“黑户”托运公司的业务员。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完成5立方米货流量的任务,才能获得500元底薪,超出部分每立方米提成80元。6月至9月份,石琼共完成172.79立方米的货流量,托运提成总额应为13823.2元,老板仅结款6000元,剩余欠款至今未支付。

  石琼介绍:老板张华没有取得任何合法手续,只持有另一家有资质的托运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凭借复印件依附在该公司的名下拉货。

  为了送货上路,只有将货积累到2吨以上,才将货转托给有运输能力的公司。

  2006年7月3日,石琼拉到了一个大货单,张华为了兑现在15天内发货到目的地,只有将这批货托转给他的挂靠公司进行托运。

  正当石琼期待着老板支付提成时,2006年12月份,该公司关门。一年来,张华每次均以将货转托给挂靠公司托运非常“扫面子”为由,拒绝支付提成。

  今年1月初,石琼再次拨通了张华的电话。张华说:“2006年7月3日的那批货,经过长达18个半月的‘长途‘运输,至今仍然没有到达目的地,而到了第三地。”

  暗访:合法程序难以寻觅

  日前,记者来到石琼工作的乌市大湾附近的一托运集散地,看到承租人用彩钢板搭建了简易的办公场所,20余家个体户在这里从事托运业务。

  在一家10余平方米的托运部办公室,办公桌上摆放着一部电话,两位工作人员正在不停歇地接听,环视墙壁四周没有悬挂任何工商营业执照。5分钟后,记者假称要将一个1.2米×3米的三角钢琴运往北京,问道:“这是一架价值10万的钢琴,如果在运输过程中货品出现损坏、丢失如何索赔?”老板回答:“托运之前,双方要签订托运合同,合同中填写托运物品和价格,如果丢失或损坏都要按照行业规定赔偿。”

  记者:“为何没有悬挂营业执照?”

  老板:“这片没有一家公司将营业执照悬挂在办公室,这是行规。”

  记者走访了10家托运部,每家托运部老板都纷纷表示自己是合法营业,但记者都没有看见任何手续。

  据乌鲁木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韩小军介绍:工商营业执照应悬挂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作为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出示营业执照,如商家拒不出示工商执照,消费者可到当地工商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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