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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健经销商虚假宣传居辽宁打假维权十大案例之首(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3日 14:05 中国食品商务网

  打假维权案例六:

  朝阳县世龙加油站销售不合格柴油案

  朝阳县世龙加油站2006年3月24日,从中油辽宁朝阳销售分公司金沟油库以每吨4833元的价格购进0号轻柴油3吨(3330升),又于4月1日从中油辽宁朝阳销售分公司金沟油库以每吨5150元的零售价格购进0号轻柴油7吨(7770升)。购货总数量10吨(11100升),总金额50549元。在工商机关的日常抽查监测中,经检测不符合GB252—2000标准,认定该批次柴油为不合格产品。至调查时,当事人以每升4.40元的价格销售2吨,以每升4.70元的价格销售8吨,将这批0号轻柴油全部售出,销售总金额为51504元,获非法所得955元。

  朝阳县工商局依据《产品质量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955元,并处罚款9045元,上缴国库。

  打假维权案例七:

  周文超无照经营及伪造食品产地、厂名、厂址行为案

  当事人周文超于2005年11月23日开始,租用盘山县高升镇个人厂房,在未办理营业执照和其他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雇佣2名工人和自家3名亲属帮忙,擅自从事生产、加工及销售豆腐皮。其销售豆腐皮的外包装纸壳箱标识为:“新王中王豆皮”、“云南石屏土特产”;厂名为:石屏兴隆腐皮厂;厂址为:云南石屏县异龙镇松村”。经查实,该产地、厂名、厂址系当事人主观编造。至工商机关检查发现之日止,当事人共生产、加工豆腐皮820斤,获取非法所得50元。

  盘锦市盘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当事人无照经营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并处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打假维权案例八:

  赵升志加工掺杂掺假香油案

  2006年12月,抚顺市工商局新抚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在一居民住宅楼里有一个勾兑假香油的窝点。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当场查扣掺杂掺假香油78箱。经查,当事人赵升志赵升志于2006年12月5日-8日期间,用香油、菜籽油、芝麻油香精等勾兑假香油78箱,其中500ml瓶装勾兑香油38箱(25瓶/箱)、250ml瓶装勾兑香油40箱(35瓶/箱),销售价分别为7元/瓶、3.5元/瓶,货值金额11,550元,这些勾兑假香油至查处时尚未出售。

  抚顺市工商局新抚分局依据《产品质量法》,没收78箱假香油,并处罚款1万元上缴财政。

  打假维权案例九:

  本溪市劳动宾馆在住宿经营服务中

  使用质量不合格洗浴用品案

  2006年5月,在全省统一开展的服务业一次性消费用品不明示、不合格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整治行动中,本溪市工商局依法对本溪市劳动宾馆所使用的洗涤用品进行了抽查检测,经检验沐浴液不合格。经查,此批沐浴液是该宾馆以每瓶1元的价格从个人手中购进,标注为扬州市大王旅游化学用品厂生产,总计10000瓶,在住宿服务中提供给消费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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